****院本部至南院区班车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院本部至南院区班车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月07日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范围:****院本部至南院区班车服务;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服务期限:六个月;
4、服务质量:保证人员安全,满足行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起至所有服务结束;
三、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价 | 单位 | |
| 1 | ****院本部至南院区班车服务 | **** | ****大学南路108号 | 656.00 | 元/趟(往返)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期限 | 服务质量 | 服务地点 | ||
| 1 | ****院本部至南院区班车项目 | 六个月 | 保证人员安全,满足行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志军、李梦洁、杨柳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考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的取费标准优惠20%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照3000元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金额:12920.00元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成交供应商:**** 评审总得分为: 80.00 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东大街56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371-****0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电厂****科技园(**)16号楼C座21层
联系人:张宁
联系方式:181****2374
2026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