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餐饮经营商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扩大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工作,抢抓2026年春节黄金周消费旺季,充分激活我县餐饮消费市场活力,县委、县政府拟在轩辕湖公园举办为期一个月的民俗花灯展,同时举办2026年“食在**”美食迎春活动,现面向全县餐饮经营主体开展商户入驻招商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基本内容
时间:2026年2月9日—2月14日
地点:轩辕湖公园小吃街
活动内容:县内餐饮企业、个体商贩等经营主体,开展**特色小吃展示展销活动,集中呈现我县特色餐饮风貌,拓展夜市经济、地摊经济,搭建餐饮消费新场景,丰富消费业态,拉动节日消费升温。
摊位设置:本次活动免费提供摊位12个,按报名顺序优先分配,先到先得,报满即止。
二、招商对象
**县域内持有合法有效经营证件、信誉良好,且主营**特色小吃、地方风味美食的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合法经营商贩。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8日—1月16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
(三)报名材料:报名商户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报名。
1. 经营主体身份证明(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个体商贩提供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 食品经营许可证;
3. 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每位在岗从业人员均需提供);
4. 展销菜单(需明确菜品名称、规格、单价);
四、其他要求
1. 入驻商户需严格遵守活动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调度安排,规范经营、文明服务,自觉维护现场环境卫生及经营秩序。
2. 商户需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确保所售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驻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 本次活动摊位免费提供,商户自行承担经营所需设备、食材、人工等相关费用,活动期间的用水、用电等事宜按现场规定办理。
4. 商户需诚信经营,明码标价,杜绝哄抬物价、宰客等违规行为,树立**餐饮良好形象。
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经营主体积极报名参与,共赴美食盛宴,共启春节消费新篇!
咨询电话:093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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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