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昌州环评〔2025〕257号关于国电投疆浙奇台县4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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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昌州环评〔2025〕257号 关于国电投疆浙**县4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11-28 16:47:24

昌州环评〔2025〕257号

关于国电投疆浙**县40万千瓦风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国电投疆浙奇****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电投疆浙**县4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州**县乔仁乡,风场中心南距**县约160km。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1°01′10922°,北纬44°58 ′5031″,占地面积****177m2,(其中永久占地275800m2,临时占地838377m2)。主要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40****风电场,安装56台单机容量7.15MW(叶轮直径220m,轮毂高度120m)风电机组,配套建设56台箱式变压器14回35kV集电线路(每回接入3-4台风机),建设风场施工检修道路约50km。同时**一座220kV升压汇集站(升压汇集站须单独做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施工期12个月。总投资1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5万元,占总投资的0.422%。

根据**东创****公司编制《报告表》的****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审查意见(奇环审〔2025〕41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减少水土流失。开挖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苫盖并定期洒水抑尘。对临时占地应依法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恢复植被,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低速慢行,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加盖遮盖物,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同时建立车辆管理台账。施工场地边界柴油发电机烟气、施工扬尘等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发布稿)》(DB65/4275-2019)表2中C级排放浓度限值后回用于场地降尘,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运营期运行维护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配套汇集站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用于地基填筑或道路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内,定期运****填埋场处置;运营期废设备配件(损坏的叶片复合材料、金属配件、相关电子元件及电线电缆等)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配套汇集站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事故废油进入防渗事故油池后安全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21)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企业须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演练。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环境局****分局履行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等监管职责。**州生态环境****支队负责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州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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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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