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8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市本级)

审批
江苏-无锡-惠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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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8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市本级)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锡太高速**枢纽涉及苏南成品油管道改线工程

**市**区

****

****集团****公司

项目位于**市**区,为苏南成品油管道改线工程,**管道约1.62km,并对长度约1.6km的旧管道进行处置。项目起点位于**市**区惠景路与惠达路交叉口东侧60m处,并行京沪高速西侧向南穿越金惠路和锡太高速****隧道敷设,在****隧道南1.18km处接回原管道。管道管径D323.9mm,设计压力10.0MPa。项目不涉及站场和阀室。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3年2月20日,****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wxjtj.****.cn/doc/2023/02/20/****976.shtm)发布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开。

2.2025年2月10日,****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wxjtj.****.cn/doc/2025/02/10/****397.shtml)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

3.建设单位于2025年2月11日、12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

4.2025年2月10日,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周边小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点处张贴公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

5. 2025年12月16日,****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xjtj.****.cn/doc/2025/12/16/****960.shtml)公开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项目环评各阶段公示期间,均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一)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落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二)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项目占地和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敷设管道优先避让环境敏感区,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内不得设置临时堆管场、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采取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施工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雨天开挖、填筑等施工活动。尽量少占基本农田、林地,开工前明确占用范围,并按有关规定完成临时征地手续、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采取表土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地貌,根据沿线实际环境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植被恢复及绿化,实施生态补偿。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应优化工程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环境敏感区设置施工营地、排放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应全部收集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新管道清管、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抑尘等,不外排。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堆放物料采取遮盖措施,弃土、弃渣须及时清运,作业面和土堆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加盖并在出入口设置车轮泥土清除设施。施工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须加强维修保养,排放尾气符合排放标准,鼓励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机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焊接、管道补口防腐、旧管道油品回收、旧管道拆除过程的废气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要求。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妥善选择集中施工场,加强运输车辆及机械设备维修和保养、避免夜间施工,减轻噪声影响。

(六)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废料和一般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的集中清运、规范处置。按规范收集、贮存旧管道清洗废液、含油污泥及沾染油品的其他危险废物并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减缓环境风险。****政府做好规划控制,禁止在管道两侧防护距离内**居民集中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无法绕避环境敏感区的管道,应采用提高设计等级、选用高等级钢材、增加管道壁厚、加强防腐等防护措施。加强运营期维护管理,强化管道周围居民的环境风险宣传,在环境敏感区、人口密集区提高巡线频率,增设线路警示牌。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政府的应急联动,定期开展演练。

(八)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计划和环境监测计划,实施有效的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确保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得到落实。

(九)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政府、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公开时间: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0-****5560;Email:****@qq.com。

通讯地址:**市新金匮路1****中心12****服务大厅G区工程建设窗口,**市数据局,邮编:21413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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