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0115MA26EH674Q | **市**区八卦洲街道迎亨路1-8办公楼A栋1-0178 | 92.4(均分制) | 828304元 |
| 服务类 |
| 名称:****犬只留检所代养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犬只留检所代养服务项目共一个包件。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会面推进社流浪犬只收容处置工作,规范流浪犬只留检管理,提升我县城市形象,通过购买专业服务,为我县**流浪犬提供收容及留检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周期为三年,年服务费用不超过92.55万元/年)。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每次一年,最多续签两次,总服务期不得超过三年;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本合同。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采〔2024〕20号)打折后招标人约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代为支付服务费为人民币11000元。投标人负责此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县迎宾西路1号
联系人:候先生
联系电话:158****8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育才西路166****中心二楼2202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9****1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59****1008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