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瓯海区河湖长制暨幸福河湖教育宣传基地的更正公告[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河湖长制****基地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中"14.磋商保证金"新增14.3内容 14.3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11号)规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须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列入财政部门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投标时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1)缴纳金额:20000元;(2)缴纳方式:网上银行、转账支票、电汇、银行保函;(3)缴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4)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5):****;开户行:******银行****公司科技支行;账号:201********9832;(6)退还: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标书代写
列入财政部门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中标后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2 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三、主要设备和服务清单"全部内容 详见原采购文件 见本次更正公告附件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六虹桥路1000****管理处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798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7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车站大道金鳞商务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海鹏/徐海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1719/151****5213

质疑联系人:李奔

质疑联系方式:0577-****1706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中心(**))

地 址:**市鹿****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1561,0577-****1562

附件信息: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