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遴选审计、评估机构
的公告
关于**医****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
公告
(2025)医保城破管字第5号
2025年11月13日,****法院作出(2025)鲁021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
岛医****公司(简称“医保城”)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5年12月19日作出
(2025)鲁0212破1号决定书,****事务所担任**医****公司管理
人。
为确保医保城破产重整程序的顺利推进,保障债权人等相关主体利益,****法院确认,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聘一
家审计机构,一家评估机构,对医保城的财务状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医保城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
现公告如下:
一、 医保城基本情况
****公司于2003年7月11日成立,登记机关为******管理局,注册资本为10000
万元人民币,股东为马守军、****公司,企业类****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
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消毒器械销售;小食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
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
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
要许可的商品);卫生用杀虫剂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
务(非医疗);制镜及类似品加工;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鞋帽零售;服装服饰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审计、评估工作范围
本次拟进行审计、评估的企业为**医****公司、马上达医药****公司
(简称“****公司”)。医保城主要资产为应收账款、存货、车辆、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
等。截至2025年4月30日,医保城账面资产约为人民币25434万元,负债人民币25551万元;马上
达公司主要资产为应收账款、存货、车辆、在建工程、货币资金等。截至2025年4月30日,马上达
公司账面资产约为人民币15211万元、负债人民币15494万元。
两公司均具有电子财务账册及纸质凭证,存在财务资料不齐全或账实不符的可能,企业财务及资产
情况以最终审计评估结论为准。
三、 审计、评估机构主要工作内容
(一)审计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
1. 对医保城截至裁定受理破产重整之日的资产、负债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 对医保城截至裁定受理破产重整之日,****公司存在法人人格混同情况进行专项审
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 对医保城可能涉及的《企业破产法》相关问题,如债务人是否存在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
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行为;债务人的出资人是否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者侵占债务人财产的行为等事项出具专项审查意
见或根据管理人要求在审计报告中就该条款的内容在审计报告中发表意见。
4. 根据管理人需要,配合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协助管理人完成破产重整程序期间的税务申报
工作及相关税款核算、测算,为医保城破产重整程序提供会计咨询服务。
5. 对破产费用、破产重整期间的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以及管理人要求的各种工作。
6. 审计医保城的应缴税费,核算相关数额,包括欠缴的税费、资产过户的交易税费、管理人要
求审计的其他税费。
7. 按管理人的要求,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出席债权人会议做审计说明工作
报告。
8. 管理人安排的与破产重整项目有关的其他审计事项。
9. 被选定的审计机构,应当自管理人作出通知后立即派驻审计人员团队进场工作,中选后需在
20个自然日内完成审计报告初稿,其间,每周向管理人汇报工作进度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以保证按
时完成审计工作,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出具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有特殊事项需要**工作时间
的,应当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管理人同意。
(二)评估机构主要工作内容
1. 对医保城截至裁定受理破产重整之日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清算价值口径),
在评估报告中需要对涉及抵押、质押、融资租赁、留置等事项的资产评估情况作出说明及披露。
2. 对公司的资产现场勘查,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如果涉及对资产单独处置事项,针对拟处置
资产出具评估报告;按****的要求,就特殊资产专门事项出具专项报告。
3. 对医保城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专项报告。
4. 管理人安排的与破产重整项目有关的其他评估事项。
5. 按****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出席债权人会议做资产评估
说明工作报告。
6. 被选定的评估机构,应当自管理人作出通知后即日派驻评估人员团队进场工作,中选后需在
15个自然日内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其间,每周向管理人汇报工作进度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以保证按
时完成评估工作,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出具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有特殊事项需要**工作时间
的,应当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管理人同意。
7. 根据本案工作情况,按照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四、 参选条件
参选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 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近三年内承接过企业重整或清算案件的评估业务;指
派的负责人应当有相关的企业重整或清算案件的业绩。
3. 尊重委托人安排,能够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审计、评估工作。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能够保
证工作需要,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4. 在参加本次审计、评估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 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参选方式
申报单位应提交密封胶装纸质文件一式三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均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选意向书;
(二)中介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经办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由本人签字);
(四)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重整/清算审计、评估工作
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简介和重整/清算审计、评估工作经验,并附业绩证明材料);
(五)拟委派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包括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资质证书以及联系方式,其中
负责人及核心人员(注册会计师、评估师)未经管理人许可均不能更换;
(六)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本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 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 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 保证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 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不得以未支付审计、评估费用
拒绝开展工作和出具报告。
6. 认可本公告且提交申报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7. 对选聘过程中知悉的全部案件信息予以保密,不以任何途径和方式对外透露和扩散,否则承
担相关权益主体的一切损失。
8.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 报价原则
1. 针对前述第二部分审计范围,报名参选人的报价须为确定的金额。
2. 本项目不设拦标价。
3. 针对前述第二部分审计范围,本次报价费用采取包干计费方式,审计、评估机构为开展工作
期间的差旅、住宿、餐饮等事宜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再另行支付。
4. 如未能按期完成工作则应承诺接受管理人调整费用、承诺在前述第二部分审计、评估范围
内,根据破产重整工作需要调整或新增审计、评估事项不额外增加费用承诺等内容。
5. 管理人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确有必要新增审计事项的,****法院批准后,与审
计、评估机构就新增工作的内容、完成时限、费用调整等签订补充协议。
6. 承诺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的,管理人有权另行委托,已收取的费用予以退还,未收取的费
用不再收取。
7. 审计、评估费用依法作为破产费用支付,由管理人适时支付。
七、 遴选时间和地址
时间:自遴选公告发送之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12时止。
地址:**省**市**区**中路远洋大厦B座36****事务所。联系电话:
185****6208,137****0092;联系人为孙律师、高律师。
八、 其他事项
1. 申报机构提供的资料一式三份,邮寄提交,并于2026年1月16日12时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管理
人电子邮箱:****@163.com。
2. 参选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参选报名材料,未按规定方式和时间递交竞选文件的,管理
人有权拒收其参选文件。
3. 管理人认为中选机构派出人员因工作能力或其他原因不足以胜任的,有权随时要求中选机构
调换;认为中选机构不能胜任本次工作的,有权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
4. 参加本次选聘的机构需对从本次选聘活动中获知的信息和数据保密,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泄
露。
5. 参与本次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费用由各报名机构自行承担。
6. 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相应委托费用的支付存在迟延,竞选机构应充分考虑并提出
报价。
7. ****委员会,****法院监督下根据机构资料提交以及陈述情况,对各参选机
构综合评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办理破产案件的经验、派出人员、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思
路、完成时间、报价及付款条件等进行综合考量,分别确定一家中选单位和一家备选单位。
8. 管理人有权决定中止选聘,或根据选聘情况决定是否**报名期限。
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另行向各竞选单位进行解释和说明。
1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享有。
特此公告
**医****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