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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公司年产1.5万吨油田助剂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6年1月8日开始(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生态环境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8-****307 0478-****317
传 真:0478-****663 邮 编:015000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605室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情况
审批决定文件名称:关于******公司年产1.5万吨油田助剂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决定文号:**** 发文时间:20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