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26年1月13日15点前对尾渣销售意向客户资质进行审核,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
二、相关要求
1、请意向客户将报名的相关资质在1月13日前提报完毕,待下一步审核。
2、联系人:毛晓光 电话:186****8369。
三、客户需提供资质材料清单(固体废物资质审核):
1、营业执照。
2、环境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及竣工环保验收相关材料。
3、利用处置单位的固废管理制度及管理台账。
4、利用处****经营处置利用场所,且和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相符。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手续合规证明材料。提供环评要求配备环保治理设施,同步稳定运行,且达到现行国家排放标准要求证明材料(如环保设备台账、环保排放指标、环保运行设施在线监测记录)。
5、利用单位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产物实际利用情况、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等(仅限一般工业固废利用)。产生的产品、副产品等需明确具体去向。与凌钢签订合同一个月后,需提供与下游单位签订买卖协议、环评文件、发票等证明材料,否则凌钢有权终止合同或扣罚履约保证金。利用单位确保固体废物全过程无害化、**化、减量化。
6、涉及跨省转移利用、处置、贮存活动的,必须办理跨省转移利用备案或跨省转移处置、贮存审批等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转移。
7、钢尾渣必须直接运输到处置利用单位,不许中间倒运,发现倒运行为,取消签订合同,扣罚履约保证金。
8、钢尾渣利用单位每季度完成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报告,并向县级以上工信部门进行备案。并及时向产废单位提交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报告和备案证明。
9、利用处置单位技术水平、处置能力必须符合环评要求,满足处置利用凌钢钢尾渣能力,定期向凌钢反馈处置利用情况。
10、贮存固体废物场地须符合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三防要求,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失、遗撒,贮存场所符合环评要求,并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11、其他资质要求,请咨询**钢铁相关负责人。
四、竞价时间:另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