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升辉树脂砂扩建项目 | **高新区(经开区)高陂镇和兴村**甲33号 | **** | **市新****公司 | 租赁**市****公司另一处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在现有升辉商用车及工程机械底盘零部件制造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设置2条树脂砂生产线、原料区、成品区和环保工程,部分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建成后年产7000吨树脂砂。 | 1.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除漆雾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更换的废水按照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机构处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园区污水管网。 2. 主要生产工序应在封闭厂房内;喷涂废气依托现有过滤、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砂处理工段废气经净化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刷涂料工段和刷脱模剂工段废气通过车间封闭措施控制在车间内。 3.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收回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机构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 |
一、公示时间: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568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