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2026年农村公路水毁处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宁夏-银川-永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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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2026年农村公路水毁处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审服(批)发〔2026〕1号
时间:2026-01-08

****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2号)、《****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5年第34次)文件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解决水毁造成的路基边坡亏坡及塌陷、路口积水、过水路面损坏等问题,为保障道路通行功能,**农村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路网质量及服务水平,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及助力沿线农民就业增收,原则同意实施永**2026年农村公路水毁处治工程。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对月玉公路、金玉公路、蓄草基地路、望东公路、原隆村口原银路共计5条道路进行水毁治理,路线总长6.66km。对月玉公路在原过水路面基础上加铺18cm钢筋混凝土重新做复合式过水路面(涵洞为2-1.0m钢筋砼圆管涵),长度60m;对金玉公路两侧路基边坡亏坡处做直立式护肩墙或者填筑土方,并在护肩墙上增设波形梁护栏408m;****基地路两侧路基边坡亏坡处填筑土方;对望东公路路肩塌陷处做仰斜式护肩墙,并在护肩墙上增设波形梁护栏68m;对原隆村口原银路路口设置雨水箅子、排水管、集水井,将路口积水引至集水井等。共**18cm水泥混凝土路面26m2,沥青混凝土面层85m2,60cm水泥(C25)基层85m2,检查井3处,集水井3个,浆砌片石护肩墙481m,路基填土方4484m3等。

五、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2026年3月至2026年6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30.75万元,其中**工程费109.56万元,其他费用14.96万元,预备费用6.23万元。资金****运输厅补助资金57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73.75万元。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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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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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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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