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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用地性质 |
用地位置 |
建筑规模 |
许可类型 |
| 1 |
**** |
工业用地 |
312国道以南、黄河路以西 |
长1120.84米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市政工程) |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监督电话:0992-****328。
******局
**—****开发区分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