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芯数科2025年度企业资质新办专项代理服务项目答疑的通知
各竞包单位:
物芯数科2025年度企业资质新办专项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发包文件答疑内容如下:
问1:招标文件发包公告第一章第3.1条竞包人资格要求:竞包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并未要求需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的资格才能辅导企业办理该资质。正****公司是不可能具备该资质,申请该资质是有一定的条件要求的。 管理办法中规定: 1.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至少含有1个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3. 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8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4名。 4. 省级以****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1名。 5.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所以再资格上目前****公司能有这个资质,属于不现实情况,还请核实。
答1:本项目承包单位需帮助业主申报保密资质,其中申报过程包括帮助业主完成保密室布置,根据《BMB48-2020保密要害部位安全保密防护要求》中相关规定,保密室布置须由取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来实施。
问2:招标文件发包公告第二章2.2.2技术表得分第2条企业认证证书和第3条人员配备均是以已获得涉密系统集成乙级的条件进行设定的,不符合行业实际情况。文中提到的高级职称,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省级保密部门培训证书等都是在涉密系统集成申请的条件,不能作为辅导企业完成认证的条件。
答2:1)本次采购范围包含了保密室布置要求,办理人员需接触并知悉发包人单位内部资料,根据《BMB48-2020保密要害部位安全保密防护要求》中相关规定,故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增加团队人员相应要求,是为了满足本次采购需求,且此项为技术标评分,并非资格条件,并不存制或者排压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故本项评分标准不做调整。2)其它资质办理要求中并无相关证明必须具备相应人员要求,故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不作要求,如贵单位认为有需要的,可在竞包文件中自行增配相应人员。
本次答疑文件内容作为发包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发包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发包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发包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改。
**物芯****公司
****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