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加装联机清除率监测仪、血压监测仪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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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情况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血液透析设备加装联机清除率监测仪、血压监测仪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血液透析设备加装联机清除率监测仪、血压监测仪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7.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院血液透析科现使用德国费森尤斯****公司生产的血液透析机(型号:4008S V10),通过该设备清除患者体内的废物、毒素和多余液体,是科室日常工作的重要设备。

该设备主机自投入使用至今工作稳定,为了提高患者的治疗质量,能增加实时监测患者血液中尿素氮的清除率(KTV)的变化和患者的治疗过程中血压变化的功能,需要加装联机清除率检测仪(OCM)和血压监测仪(BPM)。鉴于不同厂家生产的联机清除率检测仪(OCM)和血压监测仪(BPM)与主机接口存在唯一性,属于专机专用附件,仅费森尤斯****公司公司生产的适配于费森尤斯****公司生产的血液透析机(型号:4008S V10)主机的联机清除率检测仪(OCM)和血压监测仪(BPM)可实现匹配使用,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该设备原厂采购上述联机清除率检测仪(OCM)和血压监测仪(BPM)。

经专家论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该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大道周岭村上庄队41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1月08日至2026年01月14日(五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55-****008

代理机构:****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139****0154

地 址:**省**市**区并州北路6号物产大厦16层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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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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