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街道 |
| 标的名称 | **市**区公园前路4号104房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1、物业位于**市**区公园前路4号104房,租赁用途为商业。 2、物业证载用途为住宅,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立即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住改商手续,若未成功办理住改商手续,出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物业出租后,承租方不得转租及改变物业租赁用途。 | 出租用途 | 商业 (需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住改商手续)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1,884.71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884.71元,每三年递增一次,递增率5%,租金不包含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89.748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6年 | ||
| 免租期限 | 三个月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物业证载用途为住宅,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立即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住改商手续,若未成功办理住改商手续,出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1.本次公开招租,若只有一个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选择按底价协议租赁方式;若超过1名意向承租方参加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以最高有效报价者确定为最终承租方。 2.成****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租赁合同。 5.实际租赁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6.物业证载用途为住宅,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立即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住改商手续,若未成功办理住改商手续,出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物业位于**市**区公园前路4号104房,租赁用途为商业; 2、物业出租后,承租方不得转租及改变物业租赁用途。 3、物业证载用途为住宅,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立即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住改商手续,若未成功办理住改商手续,出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4、租赁期间,若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如遇市政建设或出租方需要搬迁、企业改制、政府征收、场地开发、改变土地及房产用途、规划调整、环境治理、地方政府政策,或国资管理机构的要求等潜在或事实出现时,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同意解除合同并在出租方提出时间内腾退物业。 5、物业按现状出租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已清晰知晓物业性质、现状等情况,并进行了必要的风险评估。承租方承诺合法合规使用租赁物业 。承租方利用所租物业进行物业使用性质以外的其它用途造****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备案、经营证照等手续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使用的,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拖延或停止向出租方缴交租金及其他应由承租方缴交的费用。 6、押金按租赁期内首年租金的2个月收取。 7、出租物业按现状提供水电,承租方在承租物业内需要自行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由出租方和承租方一起到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增容手续,出租方提供协助。 8、承租方在建设、装修及经营时需妥善处理与街道、居委及周边村关系,如非出租方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的,承租方可选择解除租赁合同,但承租方按租赁合同要求向出租方缴纳的所有押金出租方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10、承租人取得合法主体资格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经****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允许经营以下行业:农药、化肥、化工原料、易燃易爆等有明显事故隐患的项目,不得经营有特殊异味、污染和腐蚀性项目,不得从事高耗电、耗水的行业、会产生噪音、废水、废气、污物、****网吧、卡拉OK、餐饮等可能干扰和影响附近及楼上的居民生活,****政府部门规定允许的经营项目以外的经营之用。 11、因出租方或业****政府政策调整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收回该物业时,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或业主单位要求任何赔偿、补偿或其他形式的索赔。 |
||||||
|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线上收取交易保证金3000.00元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前截止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转****交易所****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是 | ||||||
| 报名登记方式 | 1. 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交易所官网(www.****.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2.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方须具有良好的承租信誉,过去3年内无重大消防安全事故,未出现违法经营行为。 4.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5.本次招租只接受由一个主体独立参与竞租,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组成联合体参与竞租。 6.个人报名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参与承租是企业则另需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核对;如委托承租,需同时提供由法人代表签字的委托代理证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
||||||
|
|||||||
| 意向方承诺 | |||||||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 | ||
| 联系方式 | 135****3212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