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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区 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农作物秸秆**化利用水平,现面向全区公开遴选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条件
全区范围内从事秸秆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的企业、******社、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二、补助标准及支持范围
补助标准: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付,采取 以奖代补 方式,按照 谁利用秸秆、谁实施作业、谁享受补助 资金与任务相匹配 的原则,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主体进行适当补助,补助资金比例不超过45%。
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设施购置与改造、收储中心(站点)建设及****加工场所消防预警、消防设施设备)、科学还田作业(机具必须安装远程监测终端)等费用。
三、申报材料清单
1. 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主体简介(含人员、设备、经营状况等)、企业征信报告;
4.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报名相关信息
1、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标书代写
2、联系人:周辉
3、联系电话:187****1117
4、地 址:****522房
附件:**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主体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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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