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闲置资产,促进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现对位于**乡店子村的大棚水产养殖项目养鱼大棚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养殖需求的企业、**社、家庭农场及个人前来洽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地理位置:大棚****村委门口(临近方沙路),交通便捷,物流运输通畅,空气**,符合生态养殖标准。
设施规模:场地硬化4030m2,,轻钢结构棚3070m2,养鱼设备60个及水电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二、租赁相关事项
租赁期限:灵活协商,支持短期租赁(1年起)及长期**(3-5年),长期承租可享受租金优惠政策。
租金标准:面议。签订合同时需缴纳首年租金及押金(押金金额为1 个月租金,租赁期满无违约情况无息退还)。
经营用途:仅限用于合法鱼类养殖及相关农业产业经营,承租方需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大棚用途或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三、承租方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注册的企业、******社****农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熟悉鱼类养殖技术或具备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需承诺合法经营、规范养殖,自觉维护养殖环境;
同意遵守本招租公告及后续租赁合同约定的全部条款,无不良经营记录。
四、双方权利义务
出租方权利义务:保证大棚产权清晰无纠纷;负责大棚主体结构的定期检查与维修,协助承租方协调当地相关部门关系,解答养殖相关的设施使用问题,不干涉承租**常合法的经营活动。
承租方权利义务: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水、电、垃圾清运等相关费用;合理使用大棚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棚体结构或损坏设备,如需改造需提前书面告知出租方并获同意,租赁期满后需恢复原状(或无偿移交不可移动添附物);负责棚内日常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疫等工作,承担因自身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
五、招租流程
咨询与考察: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向者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预约实地考察时间(考察需提前1天告知,由出租方陪同查看);
洽谈签约:双方就租赁细节协商一致后,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移交使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完成大棚及设施的移交,承租方凭合同办理相关经营准备事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支书
联系电话:153****4548(微信同号)
联系地址:****办公室
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租赁成交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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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