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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2026****公司债券承销商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2026****公司债券承销商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含税):年化承销费率不超过1.500‰,按5年计算,预算金额暂定为1125万元。
采购需求:****2026****公司债券承销商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如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投标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为准)。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5.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投标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为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投标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为准)。
8.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因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而导致债券承销业务不能正常开展的情形(以投标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为准)
9.特定资格要求:
9.1投标人须依法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9日至2026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开发区**大道壹**瑞派大厦1920至1925号房
3.获取方式:现场登记或远程登记
(1)登记资料:①领购文件登记表(下载地址:穗茂公司官网-公示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页);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采用现场登记的,领购招标文件时携带第(1)款①②③登记资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到代理机构办公地址进行登记;
(3)采用远程登记的,领购招标文件时应先将第(1)款①②③登记资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送代理机构邮箱(****@163.com),资料齐全无误后完成缴费并经代理机构确认后完成登记。
4.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采购代理机构收款信息:
收款单位:****
银行账号:4405 0169 0403 0000 0922
开户行:****银行**石油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04033
转账备注:投标人名称+26002资料费
6.其他特殊说明: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响应前,如需进行现场踏勘,有关费用自理,采购人仅提供配合服务,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由投标人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9日09时00分-09时30分(**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6年01月29日09时30分00秒(**时间)
提交地点:****开发区**大道壹**瑞派大厦1920至1925号房开标室
其他: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文件后不参与投标活动,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将《放弃投标的说明》( 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或现场递交的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官网(https://www.****.com/)。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油城八路3号大院1号楼四层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668-****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大道壹**瑞派大厦1920至1925号房
联系方式:192****1213
邮箱:****@163.com
2026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