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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发改基字〔2025〕173号
****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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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的《****关于给予**县******基地及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着力推动产业发展壮大,全面推进乡村**,原则同意建设**县******基地及产业配套设施项目。
二、项目名称:**县******基地及产业配套设施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点:**县**镇仕民村界屯。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建设产业配套水、电、路等附属工程。**一座50立方米蓄水池、9平方米抽水泵房、低压线路150米、生产道路长800米、打水井、铺设供水管道等配套设施。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为1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8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 27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统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改革局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