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宁****人民医院)妇产综合楼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批(二)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2-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做相应补充调整: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内容补充:(6)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2、招标文件具体补充内容详见**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答疑文件”模块。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与变更内容相关的条款,均作相应补充。二、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1月27日上午09时00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 2026-01-0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网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区**东路499号
联系方式:0951-****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中心E座1409号
联系方式:133****033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宋宾
电话:0951-****23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刚
电话:133****0334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