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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6MA06L85279 | 建设单位法人:许树生 |
| 刘上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新区 |
| ****开发区****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13-01室 |
| 京滨铁****公司****公司220千伏滨中一二线、滨幸一二线迁改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市**新区 |
| 经度:117.56981,117.57167 纬度: 39.0463,39.05812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22 |
|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4〕19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14.66 |
| 230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公司 |
| ****0105MA06BWBK3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力源****公司 |
| 911********211126j | 验收监测单位:**瑞丹辐射****公司 |
| 911********2593637 | 竣工时间:2025-07-1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guide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对现状滨中(滨幸)一线、滨中(滨幸)二线进行原路径改造,改造线路全长约1.844km,其中1.346km新挂导地线,0.498km导线利旧(**杆塔与原有杆塔之间利用旧导线重新紧线)。**双回220kV杆塔8基,拆除现状杆塔12基及塔间原有线路。 | 实际建设情况:对现状滨中(滨幸)一线、滨中(滨幸)二线进行原路径改造,改造线路全长约1.844km,其中1.346km新挂导地线,0.498km导线利旧(**杆塔与原有杆塔之间利用旧导线重新紧线)。**双回220kV杆塔8基,拆除现状杆塔12基及塔间原有线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力输送 | 实际建设情况:电力输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限定施工活动范围,施工过程中宜设置围栏、边界线(绳、桩)等,限定材料转运、设备安装和人员活动的范围,严格规范施工,以减轻生态扰动。 ②本项目占用的耕地,应在开工前联系土地权属人,签订补偿协议,给予合理补偿。 ③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泥浆废水,经沉砂、除渣等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 ④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计划,禁止当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和建筑材料的运输。 ⑤施工产生的废旧导线、金具、****物资部门回收利用,泥浆钻渣、拆除老塔产生的弃渣、废施工材料等建筑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置,清淤过程产生的淤泥作为弃土委托渣土运输单位运往指定地点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①施工现场周边设置了围挡,限定了材料转运和人员的活动范围。 ②对于本项目占用的耕地,开工前,建设单位已按要求与土地权属单位签订补偿协议,给予经济补偿。 ③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 ④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与管理。 ⑤本项目废旧导线、金具、****物资部门回收利用,泥浆钻渣、拆除老塔产生的弃渣、废施工材料等建筑垃圾等由当地的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淤泥按要求委托渣土运输单位运往指定地点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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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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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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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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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生态避让措施。施工临时占地及活动范围宜避开植被茂盛区域;宜避开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域或栖息场所,选用人为扰动程度高的区域;非水中立塔施工宜避开并远离水体。 (2)限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施工场地范围和施工作业带宽度。施工过程中宜设置围栏、边界线(绳、桩)等,限定材料转运、设备安装和人员活动的范围,严格规范施工,以减轻生态扰动。 (3)临时挡护措施。针对输变电工程施工的水土流失影响,应进行临时挡护。临时拦挡宜选用装土(沙)的编织袋或草袋;临时苫盖或铺垫宜选用密目网、土工布或彩条布等。 (4)表土剥离与回覆。针对表层土壤破坏区域,应先进行表土剥离。本项目占地主要为农田,根据表土厚度及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表土剥离的厚度和施工方式,表土剥离厚度可取0.3m。剥离的表土应单独集中存放,并采取临时拦挡、苫盖、排水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根据扰动土地利用类型回覆表土,覆土厚度应根据土地利用方向确定。 (5)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施工期监控与管理,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合理组织施工。施工场地选址时,应满足就近施工的原则;施工场地四侧设置围挡;施工过程中应勤洒水,防治扬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建筑垃圾,临时占地及时进行土地平整。 (6)土地整治。在需要复耕或植被恢复的受扰动区域,应及时开展土地整治。土地整治按整平方式一般分为全面整地、局部整地和阶地式整地,应根据原土地利用类型、占地性质、立地条件及恢复利用方向等综合确定平整方式。 (7)复垦措施。本项目占用的耕地,应在开工前联系土地权属人,签订补偿协议,给予合理补偿。对于临时占用的耕地,施工结束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出资,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临时占地区域的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相关工作。 (8)鸟类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期,尽量避开候鸟迁徙期,即每年的3月到5月、9月到11月,以避免施工噪声影响鸟类的栖息。若无法避开鸟类迁徙期,需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域,尽可能减少对重点保护鸟类的影响。候鸟迁徙期,禁止夜间施工,避免施工现场的车辆等强光照射,影响鸟类正常迁徙和栖息。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严禁捕杀鸟类等野生动物,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1)施工临时占地主要利用现有道路,需要**施工道路区域已进行植被恢复。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边界,未发生向附近水体倾倒固体废物和泥浆废水的情形。 (2)施工过程中设置了围挡,严格限制施工人员、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 (3)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土采用密目网苫盖和土袋拦挡的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4)根据现场调查,施工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已进行回覆,恢复了原有农田的使用功能。 (5)施工场地四侧设置了硬质围挡;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土采用密目网苫盖,防治扬尘。根据现场调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已妥善处理,临时占地已进行土地平整。 (6)根据现场调查,在需要复耕或植被恢复的受扰动区域,已进行土地整治,已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 (7)本项目永久占用的耕地,建设单位已按要求给予经济补偿,临时占用的耕地,已进行土地复垦、植被恢复。 (8)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域,不存在夜间施工的行为。同时规范施工人员行为,未出现捕杀鸟类野生动物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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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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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施工现场严格已落实。工程已按照“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执行。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垃圾已及时清运处理,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未出现公众投诉扰民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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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