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城市智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市**区城市智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市**区城市智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已获得审批,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市**区城市智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2.1.2工程建设地点:**市**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为**区城市智能充电桩设施,包含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并配置相应的变压设备、充电站集群监控管理系统、****电站配套设施,现需对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进行采购。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2招标内容:依据实际进展的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第三方检测工作,具体以实际进展的施工图纸、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等所有必须检测的项目;(若第三方检测工程量及检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与上述要求出现偏差时,采购人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应配合完成检测工作)。检测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检测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检测内容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中标人须按照相关规范和质监部门的要求,确保项目验收要求所需要的检测项目,中标人须配合完成项目的检测工作,并确保出具可以完成验收备案的检测报告证明。
检测目的:为工程质量验收提供可靠依据。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单位、中标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检测数据的****住建局的要求通过其系统进行连接传输报送。
④检测项目及检测频次达到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规范要求。检测工作内容满足国家、行业和**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本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但不限于以上要求。
(4)检测的数量和批次符合国家及省、****建设局有关检测规定。
(5)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进行检测方案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2.2.3服务期:从中标人进场至竣工验收结束,服务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并提交所有检测报告等资料。进场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2.4预算金额与最高投标限价:
2.2.4.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2.2.4.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200万元。
3.合格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注:须提供投标函】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事业单位****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主要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建筑节能、地基基础);【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需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注:资质内容按照《****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办公厅关于实施(建办质〔2024〕36号)、《****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651号)、《****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粤建质〔2024〕244号)规定。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5(从2021年1月1日起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标书代写
3.6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不能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在“信用中国”(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记录名单。
【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提供“信用中国”(www.****.cn)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在上述网站无法查询,则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最终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在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注: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见投标函】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见投标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月 9日9时00分到2026年1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说明:潜在供应商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cn/#/)进行网上登记。如供应商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完善资料并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可以进行网上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文件售价:¥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包括微信/支付宝,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交易平台**时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下载。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如遇各类问题,可按以下途径解决:
(一)广咨平台操作相关问题
请查阅《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手册,获取路径:平台网站右上角→平台服务→左侧栏“操作手册”。
(二)移动CA、电子签章及电子保函相关问题
(1)人工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移动CA电子保函”中的微信二维码咨询。
(2)电话客服:拨打400-****-7878联系。
(三)广咨平台账号问题、技术故障等
(1)微信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微信客服”,即可与平台客服实时对话,同时提供人工服务。人工客服在线时间: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时间可留言,人工客服人员会在上班后尽快处理。
(2)智能客服:“广咨小智”24小时在线,可直接发起在线对话咨询。
(3)服务热线:拨打400-9030-870,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四)招标文件相关疑问
请详询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联系人员及方式参见下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6年1月29日上午9时00分。
5.2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月29日上午9时30分。标书代写
5.3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址:**省**市**区体育北路2****中心1311室。
6.其他
6.1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cn/”等网站发布,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为准。
6.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联系方式
7.1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省**市**区体育北路2****中心1311室
联系人:林工
电话:020-****3598
E-MAIL:****@163.com
7.2招标人:****
地址:**市**区龙腾路5号H栋8101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9-****118
****
****
2026年1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