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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见01
附件2:
附件3:
**县2025年度第十四批次工业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县2025年度第十四批次工业建设用地征收范围为****社区,征收具体范围以预征收土地红线图为准。
二、土地现状
**县2025年度第十四批次工业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总面积1.1322公顷,其中:农用地0.9678公顷(耕地0.2321公顷、林地0.5243公顷、园地0.0728公顷、其他农用地0.1386公顷)、建设用地0.0278公顷、未利用地0.1366公顷。
三、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根据《****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黔东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23〕9号)规定执行,征地补偿标准费用分别为:耕地:50930元/亩;耕地以外的农用地:24450元/亩;建设用地:24450元/亩;未利用地7130元/亩。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县工程建设农作物征收补偿标准》(榕府办发〔2017〕95号)执行。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拟采取货币补偿与社会保障安置补偿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障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