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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858178 | 建设单位法人:张亮亮 |
| 虞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人民中路720号 |
| 335省道**吕四港镇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 经度:121.5568,121.5514,121.61345 纬度: 32.06068,32.03476,32.03193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9-30 |
| 启行审环〔2020〕3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8146.2967 |
| 386.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985817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973629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973629H | 竣工时间:2021-09-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11Wca4o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计起点位于328国道与吕四疏港路交叉处,终点止于335省道吕四西段,路线全长15.992公里,占地648403m2,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为25.5m。 | 实际建设情况:335 省道**吕四港镇段改扩建工程一阶段,起 于通港大道(K7+109.060),向西跨越新港河后,跨越 433 省道、新三和港(V级航道), 终 于老S335(K15+859.281), 路 线 全 长8.996Km 。本项目设计标准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km/h。 |
| 分阶段建设,位置未发生偏移,距离缩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施工期间水污染源监督管理,施工营地、桥梁施工预制场须设置相应的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化 粪池处****处理厂处理或作项目周边农田施肥;混凝土拌站及沙石料冲洗水循环使用,沟河疏浚泥浆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达标排放,禁止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通道维护区设置废水排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管理,严禁向水体及周边农田灌溉水系倾倒残余燃油、机油及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排入临近环境敏感水体。淤泥干化浆经沉淀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 》(GB8978-1996) 表4中相应标准后回流河道。 施工营地、疏浚淤泥干化场、物料堆场、灰土拌和场、施工便道的选址须远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通道维护区、水产 养殖区以及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施工中要配备足够的洒水车、挡风板等防尘设备,采取除尘、洒水、遮盖等污染防治 措施,控制施工扬尘的产生和无组织排放,****搅拌站粉尘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物料装卸、运输、堆放及混凝 土拌合等过程中的粉尘污染,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标准及场界监控浓度限值。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降低噪声源强度,严格控制 夜间(22:00-06:00)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采取设置移动声屏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中心300 米范围内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作业,禁止施工便道车辆夜间运输 物料,并在相应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确保施工期场界满足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间仅有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处理厂,混凝土拌站及沙石料冲洗水循环使用,沟河疏浚泥浆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施工期间不设置废水排口。 本项目施工场所远离环境敏感目标,施工中配备足够的洒水车、挡风板等设备,****搅拌站半密闭,周边洒水车每天一次运行,可以把粉尘对周边的污染降至最小,施工期间无环境举报事件发生。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处理、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作业的位置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排放,在相应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要求。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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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桥下路面雨水系统 | 此次验收范围内本项目跨越新三和港、新港河、通吕**。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悬浮物参照水利部《地表水**质量标准》(SL63-94)执行。 | 道路建成营运后对水体产生影响主要为雨水冲刷路面(桥面),形成地表径流污染水体。路面水主要由路面横坡向两侧漫流至边沟,利用路面横坡与纵坡向边沟自然排水。雨水经汇集后排入沿线沟渠,不改变受纳水体的水质类别及现有功能。新三和港大桥采用纵横向雨水管收集后集中排水,排至桥下路面雨水系统,确保排水不进入新三和港,通吕**大桥采用纵横向雨水管收集后集中排水,排至桥下路面雨水系统,确保排水不进入通吕**,不会影响**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的生态功能。其它桥梁桥面排水均采用直接排入跨越水体的方式,不会改变水体的水质类别。 | 在新三和港、新港河、通吕**布设采样点位,监测项目pH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氨氮共 7 项。 采样频次:连续监测 2 天,每天各监测2 次。 |
| 1 | 拟建公路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边沟外绿化和日常养护管理 | 项目沿线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 道路建成通车后,汽车尾气成为影响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通过强化拟建公路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边沟外绿化和日常养护管理,缓解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提高道路整体服务水平,保障道路畅通,缩短运输车辆怠速工况,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总量;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逐步实施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运输车辆通行等措施 | 公路项目对周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为汽车尾气NOx 和扬尘。为了解本工程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委托******公司于 2025 年7月12日至14日/2025.****.24~2025.****.26对项目敏感点环境空气现状进行了监测。 |
| 1 | 道路两侧绿化、隔声减震 |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的有关规定, 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 2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本项目为现有省道一级公路,属于交通干线,评价区执行标准采用 4a 类和 2 类。 | 本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噪声的影响主要是道路交通噪声,将距离道路过近的居民搬迁远离、利用道路两侧的绿化达到降低噪声目的、采用声屏障降低噪声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环评中工程沿线 200m 范围内敏感点共13个,分阶段验收时敏感点为9个。 根据道路沿线环境敏感点情况,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噪声监测内容,本次监测于2025.****.05、2025.****.06、2025.****.10~7.13/2025.****.10、2025.****.11、2025.****.20~2025.****.26委托******公司进行监测,本次监测主要针对公路两侧 200m 范围内住户相对集中的居住点,并考虑敏感点分布特征、各路段车流量、敏感点距道路的距离等因素,经实地考察对9处敏感点进行了噪声监测点位(监测点位序号按照敏感点序号进行);另外,选取平坦开阔地同时设置了衰减断面和 24 小时监测点位。为验证绿化隔声的降噪效果,在有绿化隔声的敏感点设监测点位。为验证隔声窗的降噪效果,在安装隔声窗敏感点室内设监测点位为验证隔声窗的降噪效果,在安装隔声窗敏感点室内设监测点位,具体监测布点如下: 1、本次项目现状敏感点数量为9处,其中监测点位数量为18处。 2、为了解公路交通噪声沿距离的分布情况,设置了4处噪声衰减断面进行监测,监测断面不受当地生产和生活噪声影响。 4 、为了交通噪声的时间分布以及 24h 车辆类型结构和车流量的变化情况,本次验收期间进行了24h 交通噪声连续监测,由于路线分支较多,收集了4个24h 交通噪声监测点,监测点不受当地生产和生活噪声影响。 5 、为了解沿线绿化隔声的隔声降噪效果,分析措施的有效性,本次监测对1处有绿化隔声的敏感点进行降噪效果监测。 6 、为了解隔声窗隔声降噪效果,分析是否能满足室内达标的要求,本次监测对1处已安装隔声窗的敏感点进行室内监测。 |
| 1 | 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废机油)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废机油类危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作业废机油、废电池等危险固废的收集、储存、转 移、处置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执行,危废处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 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施工垃圾均妥善处置,无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现象。 |
| 1 | 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原则,采用先进 施工工艺和水土保持措施,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优化取土方案,减少取土、占地等对地表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 尽量减少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临时堆场应设在地产地、荒地或主线占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疏浚淤泥干化场、弃土场、拌合场等临时占地实施土地平整、复垦、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减轻对公路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 项目在施工期采取了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根据现场勘察,工程区内已实施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措施,对公路两侧分隔带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植物措施,项目区域水土保持效益日益发挥,水土流失已逐步得到遏制,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效果较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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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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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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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原则,采用先进 施工工艺和水土保持措施,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优化取土方案,减少取土、占地等对地表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 尽量减少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临时堆场应设在地产地、荒地或主线占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疏浚淤泥干化场、弃土场、拌合场等临时占地实施土地平整、复垦、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减轻对公路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扬尘污染和沥青烟气污染。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拌和站合理选址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施工扬尘、 沥青烟气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由于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上述环境影响也将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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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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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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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