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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858178 | 建设单位法人:张亮亮 |
| 虞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人民中路720号 |
| **市通港大道南延(255省道至335省道)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通港大道 |
| 经度:121.62369,121.61305 纬度: 32.05656,32.03201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6-15 |
| 启行审环〔2020〕20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399.3 |
| 109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985817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973629H | 验收监测单位:**** |
| 913********973629H | 竣工时间:2021-09-0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11GeLuq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为一级公路,北起 255省道,南至 335省道绕城,路线全长约2.816km,按双向四车道标准实施。红线宽度35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km/h 。 | 实际建设情况:**市疏港公路(通港大道南延)工程建设项目,北起S255,施工起点桩号K0+000,与南二环东段、牛桥路交叉后南至通港大道,终点桩号K2+873.824,路线全长2.874KM。本工程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城镇断面。设计速度80km/h。 |
| 道路**0.058km,位置未发生偏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不涉及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 |
| 不涉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声环境: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进行打桩作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维修保养。 大气环境: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冲洗出场车辆以免污染、设置挡风板、使用篷布等防护物资、对机动车运输过程严加防范,以防洒漏等措施。 地表水环境: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厂处理,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固体废弃物:施工营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桥梁桩基钻渣运送至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统一处理, 废弃土方全部用于临时用地的恢复和绿化工程。固体废物排放量为零。 生态环境:在路基填筑过程中,对地表上层 15cm 厚的高肥力土壤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作为公路建设结束后农业用地复垦、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和景观绿化工程所需的耕植土。 | 实际建设情况:声环境: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进行打桩作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维修保养。 大气环境: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冲洗出场车辆以免污染、设置挡风板、使用篷布等防护物资、对机动车运输过程严加防范,以防洒漏等措施。 地表水环境: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厂处理,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固体废弃物:施工营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桥梁桩基钻渣运送至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统一处理, 废弃土方全部用于临时用地的恢复和绿化工程。固体废物排放量为零。 生态环境:在路基填筑过程中,对地表上层 15cm 厚的高肥力土壤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作为公路建设结束后农业用地复垦、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和景观绿化工程所需的耕植土。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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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此次验收范围内本项目跨越倒岸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悬浮物参照水利部《地表水**质量标准》(SL63-94)执行。 | 道路建成后营运期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主要为路面径流对地表水的影响。根据国家环保部曾对南方地区路面径流污染情况进行试验,路面径流污染主要发生在降雨初期。从降雨初期到形成径流的30min内,路面径流中的SS和油类物质浓度较高,30min 后污染物浓度随之降低,历时 40~60min 后,路面上污染物基本被冲刷干净,路面径流中污染物的浓度稳定在相对较低的水平。 | 本项目在倒岸河布设监测点 |
| 1 | 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边沟外绿化和日常养护管理 | 项目沿线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 道路建成通车后,汽车尾气成为影响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通过强化拟建公路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边沟外绿化和日常养护管理,缓解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提高道路整体服务水平,保障道路畅通,缩短运输车辆怠速工况,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总量;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逐步实施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运输车辆通行等措施后,将大大降低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 公路项目对周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为汽车尾气NOx 和扬尘。为了解本工程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委托****于 2025 年10月17日至19日项目敏感点环境空气现状进行了监测。 |
| 1 | 绿化、隔声带、限速牌 |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标准。 | 本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噪声的影响主要是道路交通噪声,将距离道路过近的居民搬迁远离、利用道路两侧的绿化达到降低噪声目的、采用声屏障降低噪声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环评中工程沿线 200m 范围内敏感点共2个。 根据道路沿线环境敏感点情况,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噪声监测内容,本次监测于2025.****.10~2025.****.19委托****进行监测,本次监测主要针对公路两侧 200m 范围内住户相对集中的居住点,并考虑敏感点分布特征、各路段车流量、敏感点距道路的距离等因素,经实地考察对2处敏感点进行了噪声监测点位(监测点位序号按照敏感点序号进行);另外,选取平坦开阔地同时设置了衰减断面和 24 小时监测点位。为验证绿化隔声的降噪效果,在有绿化隔声的敏感点设监测点位。为验证隔声窗的降噪效果,在安装隔声窗敏感点室内设监测点位为验证隔声窗的降噪效果,在安装隔声窗敏感点室内设监测点位,具体监测布点如下: 1、本次项目现状敏感点数量为2处,其中监测点位数量为7处。 2、为了解公路交通噪声沿距离的分布情况,设置了2处噪声衰减断面进行监测,监测断面不受当地生产和生活噪声影响。 4 、为了交通噪声的时间分布以及 24h 车辆类型结构和车流量的变化情况,本次验收期间进行了24h 交通噪声连续监测,由于路线分支较多,收集了2个24h 交通噪声监测点,监测点不受当地生产和生活噪声影响。 5 、为了解沿线绿化隔声的隔声降噪效果,分析措施的有效性,本次监测对1处有绿化隔声的敏感点进行降噪效果监测。 6 、为了解隔声窗隔声降噪效果,分析是否能满足室内达标的要求,本次监测对1处已安装隔声窗的敏感点进行室内监测。 |
| 1 | .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废机油)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 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废机油类危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一处理;施工作业废机油、废电池等危险固废的收集、储存、转移、处置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执行,危废处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 ****服务区,建成后不产生生活垃圾,环卫工人会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主要固废为树枝、树叶等杂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1 | 强化沿线的绿化苗木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 | 道路管理部门必须强化沿线的绿化苗木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对枯死苗木、草皮进行更换补种;通过定向营造以乔木、灌木为主体的多结构层次植物群落,预防和减缓苗木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降低道路绿化养护成本。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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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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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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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路基填筑过程中,对地表上层 15cm 厚的高肥力土壤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作为公路建设结束后农业用地复垦、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和景观绿化工程所需的耕植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在路基填筑过程中,对地表上层 15cm 厚的高肥力土壤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作为公路建设结束后农业用地复垦、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和景观绿化工程所需的耕植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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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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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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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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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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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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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路基填筑过程中,对地表上层 15cm 厚的高肥力土壤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作为公路建设结束后农业用地复垦、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和景观绿化工程所需的耕植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在路基填筑过程中,对地表上层 15cm 厚的高肥力土壤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作为公路建设结束后农业用地复垦、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和景观绿化工程所需的耕植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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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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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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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