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高新科技孵化园建设项目(二期)

审批
山东-菏泽-东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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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08

项目名称 **高新科技孵化园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 山****经济开发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358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焦禹豪
联系人 刘佳和 联系电话 178****7697
项目投资(万元) 39216.53 环保投资(万元) 1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12-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2 ****基地项目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635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9046.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4669.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76.79平方米。项目布局为孵化研发区、拟建3栋6F,1栋12F 1,共计30876.32㎡;配套服务区,拟建11栋2F,共计4825.15㎡;孵化生产区,拟建6栋4F,共计103345.24㎡。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设置了厨房油烟废气专用烟道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进行预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市政管网
固废 环保措施:
固废物的处理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化的原则,要做到袋装化,保证当日收集,当日处理,而且生活垃圾要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在公共场所放置分类的垃圾箱,并指定专人进行收集、清运,区域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固废物要及时清理、归纳分类。对于可回收的固废物及时收集后重复利用,对于不可回收的固废物及时清运、分类处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音设备和工艺,安装消声器等,在传播途径上采取吸声,隔声、阻声等。进行强噪声作业时,应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作业污染,保障建筑工地上施工人民的身体健康,努力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
承诺:**** 焦禹豪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焦禹豪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98。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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