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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东路驰恒之城42号楼1层120、126、129号及2层1-7、11-15号及3层1-15号商业房产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 |
未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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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1095.7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资产类别不动产
所在地区**省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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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1-0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6-01-21 |
| 保证金(万元)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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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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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周经理 071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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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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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市**东路驰恒之城42号楼1层120、126、129号及2层1-7、11-15号及3层1-15号商业房产 |
| 转让底价 | 1095.7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1-08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1-21 |
| 资产概述 |
**市**东路驰恒之城42号楼1层120、126、129号及2层1-7、11-15号及3层1-15号商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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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省 - **市 - 鄂**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标的为转让方持有的位于**市**东路驰恒之城42号楼1层120、126、129号及2层1-7、11-15号及3层1-15号商业房产,现整体转让。本项目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编号:鄂(2021)**市不动产权第****024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商服用地/商业;面积:房屋建筑面积:2754.39平方米(其中:房屋专有建筑面积:2633.06平方米、房屋分摊建筑面积:121.33平方米);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2年4月4日止;房屋结构:钢混;房屋总层数:33层,所在层数:1-3层。
2、本项目标的于2021年1月2****银行****分行。
3、本项目标的部分已出租,受让方购得资产后需继续按租赁合同履行至期满;意向受让方****查阅《租赁合同》。
4、成交后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协商资产移交事项。
5、本项目标的资产若实际面积与评估报告数据出现差异,****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6、本次拟转让标的成交后权属变更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权属变更时发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交纳保证金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并自行审核是否具备且完全符合国家及**市相关法律法规**策的要求,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承诺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8、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转让方和****交易所****公司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
9、本项目标的受让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成交价款且完成不动产权证变更手续后,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无息退还全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手续,则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受让方“我的账户”中(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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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 | |
| 资产名称 | **市**东路驰恒之城42号楼1层120、126、129号及2层1-7、11-15号及3层1-15号商业房产 |
| 地址 | **市**东路驰恒之城42号楼 |
| 建筑结构 | 钢混 |
| 房产证号 | 鄂(2021)**市不动产权第****024号 |
| 建筑面积 | 2754.39(平方米) |
| 其他说明信息 | 本次转让标的为转让方持有的位于**市**东路驰恒之城42号楼1层120、126、129号及2层1-7、11-15号及3层1-15号商业房产,现整体转让。本项目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编号:鄂(2021)**市不动产权第****024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商服用地/商业;面积:房屋建筑面积:2754.39平方米(其中:房屋专有建筑面积:2633.06平方米、房屋分摊建筑面积:121.33平方米);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2年4月4日止;房屋结构:钢混;房屋总层数:33层,所在层数:1-3层。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1-08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项目转让标的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全部由转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50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 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④意向受让方在通过协议或网络竞价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相关承诺与事实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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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本项目转让标的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全部由转让方承担。 |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 |
| 估值机构 | **呈颂房****公司 |
| 估值依据类别 | 第三方估值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5-12-18 |
| 评估值(万元) | 10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