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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6-01-08 17:30
| 90天 |
| 资金现金 |
| 7,000,000元 人民币 |
| 356,692,064.05元 人民币 |
| CQFJSGZHPG[JS] |
| **区配售型保****中心二期工程(缇香郡地块) 招标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6年1月4日发布“**区配售型保****中心二期工程(缇香郡地块)招标答疑及补遗通知(一)”“问题2、问题32”中关于委托代理人是否需要持有授权委托书的回复与问题36、问题52回复不一致,以“问题2、问题32”的回复为准,且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可以只提供养老保险,社保的期限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 注:本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项目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及澄清制作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