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
450000.00元
报名时间 --
投递时间 2026-01-09 00:00~2026-01-13 23:59
开标时间 2026-01-09 00:00标书代写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4版)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2025年机电部电气电子实训室建设及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编号:/
采购包名称:****中心2025年机电部电气电子实训室建设及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项目编号:****
3.项目名称:****中心2025年机电部电气电子实训室建设及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5.00万元
6.最高限价:45.00万元
7.采购需求:1、电气电子实训台50套(与**省技能高考考场一致);以及与电气电子实训室建设配套的交直流两用精密电源(2台)、智慧黑板(1套)、智慧实训综合管理系统(50个节点)、实训室文化建设一批(包含隔断拆除和地面修复)。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交付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
1.时间:2026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6年**月**日23时59分(**时间)。
2.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cn/zchj/user)或下载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供****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cn/zchj/user****中心完成机构注册并办理汇聚CA与绑定CA后,方可报名本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绑定汇聚CA,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9919,133****0583,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2906;
2.递交方式: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1.开启时间:2026年**月**日14时30分(**时间)。
2.开启方式: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2906。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CA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9919,027-****0911。
2.以上所称供应****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县龙舟坪镇潘家塘路48号
联系方式:153****8995
地址:**县龙舟坪镇**路6-203号
联系方式:150****66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礼华/王志森
电话:186****7915/150****6647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
| 2.2 |
采购人 |
**** |
| 2.3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2.4 |
监督管理部门 |
名 称:****财政局 |
| 2.5 |
项目名称 |
****中心2025年机电部电气电子实训室建设及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
| 2.6 |
项目地点 |
**** |
| 2.7 |
项目内容 |
1、电气电子实训台50台套(与**省技能高考考场一致);以及与电气电子实训室建设配套的交直流两用精密电源(2台)、智慧黑板(1套)、智慧实训综合管理系统(50个节点)、实训室文化建设一批(包含隔断拆除和地面修复)。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 2.8 |
项目属性 |
货物 |
| 3.1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450000.00元,非财政性资金:0.00元。 |
| 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 |
| 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
| 9.1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 组织 时间: 。 地点: 。 |
|
| 10 |
合同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 。 分包人资质要求: 。 |
| 11.5 |
电子交易系统咨询 |
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一毂清风汇聚交易系统。 |
| 11.6 |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 |
联系人: 易老师 。 联系电话: 191****1302 。 其他联系方式: 400-****-9919 。 |
| 13.1 |
提出询问方式 |
提出询问方式: 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 其他询问方式:询问函加盖电子印章提交至****@qq.com。 |
| 15.6 |
最高限价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
| 16.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 |
| 19.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
| 19.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
| 22.1 |
实物样品 |
不提供 |
| 23.1 |
项目演示 |
不进行 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 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 分钟。 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提供 。 |
| 24.1 |
响应文件开启环境准备 |
响应文件开启环境要求:电脑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正常运行,网络正常访问,硬件设备正常使用等,并按照电子化采购规程进行操作,遵守开标公告中的约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展示。 操作说明: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
| 25.1 |
开启时间和地点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
| 25.2 |
解密响应文件的时限 |
30分钟,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意后可**解密时间。 |
| 26.2 |
磋商准备 |
磋商环境要求: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等扩音设备,参与视频磋商的人员所在的背景环境应保持专业、整洁,避免无关物品入镜,确保磋商过程严肃、正式。现场环境噪音应控制在最低限度,确保语音交流清晰可辨,参与磋商的各方应当全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面部特征清晰可见,不得随意离开摄像头视线范围。 操作说明: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等待主任评委发起视频邀请,磋商邀请发出时,电脑会持续发出铃声,同时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右上角会弹出接受视频的确认弹窗,供应商点击接收即可加入视频。 |
| 27.1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 30.1 |
履约保证金 |
无 有,履约保证金金额: 。 履约担保形式: 。 |
| 35.1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 |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 1.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采购人支付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支付标准:按代理协议约定6750.00元 3.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4.支付方式:对公转账 |
| 38.1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不接受 接受 |
| 39.1 |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10%-20%);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4%-6%); 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
| 40.1 |
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 |
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 的价格扣除。 |
| 41.1 |
政府采购 合同融资政策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政府采购中标****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无抵押、低利率、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放款) 渠道和方式:详细流程见磋商文件附件1。 |
| 42.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 |
| 1. 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 年 月 日,则“近三年”是指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
||
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也称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
2.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2.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项目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1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1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项目现场考察。
9.2 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在现场考察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4 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9.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
10.2 供应商未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分包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标方式,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供应商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供应商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11.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
11.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已对接CA厂商名录”专栏。
11.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电子化采购的有关概念:
(1) 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2) 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
(3) 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 PKI 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
(4) 供应商客户端:是按照《****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与“****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软件。****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下载使用。
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响应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一毂清风汇聚交易系统。
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第五章 合同草案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格式
13.1 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3.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13.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3.4 本“供应商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政府采购网中发布的公告。
一、 磋商书及附件
(一) 响应函
(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四) 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五) 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
二、 报价部分
(一) 报价一览表
(二) 分项报价表
三、 商务部分
(一)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二) 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
(三) 资格证明文件
(四) 业绩证明文件
(五) 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
(六) 商务响应偏离表
(七) 其它商务文件
四、 技术部分
(一) 技术响应偏离表
(二) 技术方案
(三) 其它技术文件
五、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
(一) 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
(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三)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
(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六、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5.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5.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
15.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5.6报价不得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6.1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6.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响应文件有效期。
16.3供应商同意**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的,其响应文件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17.1响应文件应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
17.2供应商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中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
18.1 供应商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中生成响应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中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18.2 供应商应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中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响应文件加密异常,在开启时无法解密。
18.3 供应商应保证加密响应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启时间之前。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启时间,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启时无法进行解密。
19.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19.2 供应商递交(上传)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3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递交响应文件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递交响应文件高峰时间,错峰进行递交。供应商递交全部的响应文件后可在递交响应文件的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中获取响应文件递交回执单。
19.4 供应商应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响应文件妥善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启程序时使用。
19.5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0.1超过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20.1在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响应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供应商可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和“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22.2样品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递交样品;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3.1要求供应商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和“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25.1开启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入文件开启“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或采购包)完成项目签到工作。
(2)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一毂清风汇聚交易系统点击“开启”进入“开标大厅”组织响应文件开启工作。
25.2响应文件开启: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及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响应文件开启工作。
25.3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采购平台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停止解密后,已解密开启的响应文件不足3家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
25.4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工作人员当场对疑义作出答复。
26.1项目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26.2磋商准备: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前准备好磋商所需的设备,确保设备稳定可靠、互联网畅通。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通过文件开启进入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磋商,按照工作人员提示进行相关操作。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7.1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28.2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29.1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0.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30.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
31.2成****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1.3采购人和供应商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1.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中编制、提交。
32.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2.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2.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3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3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政府****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4.2****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35.1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36.1响应文件存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3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38.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39.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厅 **省****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对供应商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9.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
40.1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供应商所投产****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43.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44.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一、采购清单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 1 |
电气电子实训台(核心产品) |
设备配置技术要求详见表后 |
台 |
50 |
与技能高考考场一致 |
||
| 2 |
交直流两用精密电源 |
台 |
2 |
||||
| 3 |
智慧黑板 |
套 |
1 |
||||
| 4 |
智慧实训综合管理系统 |
个 |
50 |
||||
| 5 |
实训室文化建设 |
项 |
1 |
包含隔断拆除和地面修复 |
|||
| 合计 |
|||||||
二、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分项一:电气电子实训台(核心产品)
第一部分 电气电子实训台
1.技术参数要求
(1)输入电源:三相五线AC380V±10% 50Hz;
(2)外形尺寸(长×宽×高):≥1300×800×900±10mm;
(3)工作环境:温度-10℃~40℃,相对湿度≤70%(25℃);
(4)总容量:≤1.5KW;
(5)安全保护:实训台桌面采用高绝缘、高强度、耐高温的**度板。具有接地保护、漏电保护功能,安全性符合相关的国标标准。
2.功能特点要求
实训台由不锈钢台体、防静电台面、仪表台、LED灯、时间继电器检测仪、电源管理系统、考核板、工具等构成。要求如下:
(1)台体:整体采用≥1.5mm优质型钢特质方管和优质冷轧簿钢板,牢固可靠。表面经酸洗磷化后再进行纯氧树脂塑粉高温处理,具有很强的耐蚀性。立柱尺寸≥60×45mm,安装不锈钢重型调节脚杯,承重≥100kg;
(2)台面:尺寸≥1300×700×25mm,桌面采用≥25mm麻灰色**度层压板封边特制,有效提高绝缘等级。台面铺≥2mm厚绿色钻石纹二布二胶PVC防静电皮,具有耐高温、防止划伤、抗腐蚀性;
(3)仪表台:尺寸≥1300×29mm(可拆卸),采用≥1.5mm优质冷轧钢板加工而成;带仪表固定支架。三相电压数显显示,直观显示是否缺相,1路PE、N、U、V、W香蕉插座;3路导轨式单相10A/220V电源插座(带电源指示灯);方便设备、仪表的扩展时使用;3眼插座(3孔)1个,1个双向16A五芯输入五芯插头,1个输出16A四芯插座,方便扩展。一根输入5芯2.5mm输出连接线;
(4)储物抽屉开孔尺寸≥1300×25mm,方便存放电力拖动考核板和照明电路考核板;
(5)LED灯:LED照明灯安装在仪表台上方,开关设计在灯头上,灯头与灯座用500mm电镀金属软管相连,可以根据需要拉伸,方便使用。具有高品质智能恒流、防过压、过载、过热、短路保护、无频闪功能;
(6)实训台连接采用内六角螺栓埋头处理,保持工件表面的平整、美观性。防止人为破坏性拆卸,配木质方凳一个;
▲(7)时间继电器检测仪:(提供制造商产品技术说明书或者官网功能技术介绍截图)
1)可用于检测JSZ3A时间继电器。可对两组常开常闭触点进行检测,并对延时时间进行检测;
2)测量前需将时间继电器调到5s±0.2s。用于检测时间继电器计时是否较准确;
3)测量过程中,红绿灯交替闪烁。如果未检测到待检时间继电器,指示灯闪烁频率较慢,不给时间继电器底座供电;如果检测到待检时间继电器,指示灯闪烁频率较快,同时给时间继电器供电;
4)测量结束后:指示灯绿灯,蜂鸣器“滴 滴”两声表示合格;指示灯红灯,“滴、滴、滴、滴”四声表示不合格(继电器吸合时间过短);指示灯红灯,“滴~”一声长响表示不合格;
5)带过流过压保护。
▲(8)电源管理系统(提供制造商产品技术说明书或者官网功能技术介绍截图)
具备三相输入缺相检测,输出过载、短路保护的功能,接触式IC卡刷卡控制。每个工位独立分布式控制,具有操作安全、保护可靠、使用方便等优点。
1)输入电压:三相五线AC380V±10%,50~60Hz;
2)输入电流:≤5A;
3)输出电压:三相五线AC380V±10%,50~60Hz;
4)输出电流:≤5A;
5)响应时间:≤500ms;
6)刷卡感应区域尺寸:86*86*22mm;
7)工作温度:-10℃~+70℃;
8)工作指示:LED。
▲(9)元器件检测仪:(提供制造商产品技术说明书或者官网功能技术介绍截图)
电路采用单片机8H1K16及外围器件对常用电子元器件的功能好坏进行检测,包括常用的二极管、三极管、蜂鸣器、LED发光二极管、1-4共阳数码管及1-4位共阴数码管等电子元器件的功能检测,使用方便,操作简洁,方便快捷的对常用电子元器件功能好坏进行判断。操作方法:按下“电源开关”按钮后,开关按钮电源指示灯亮,按照器件测试座上功能说明,分别将需要测试的元器件放入相应的测试座孔位,然后将测试座孔位锁紧。
1)二极管:功能正常,绿色LED点亮;
2)三极管检测:功能正常,绿色LED点亮;
3)蜂鸣器检测:功能正常,蜂鸣器发声;
4)LED发光二极管检测:功能正常,LED发光二极管正常点亮;
5)数码管检测:将数码管放置在相应的测试位,按下“选择开关”,选择数码管位数,自动开始测试,数码管间隔3秒点亮熄灭,数码管显示正常,表示数码管功能正常,数码管显示不全异常,表示数码管功能异常。
第二部分 电力拖动考核板
每个实训台配1套电力拖动考核板,配置如下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用量 |
| 1 |
金属网孔板 |
670*540*20mm,304不锈钢材质 |
块 |
1 |
| 2 |
空气开关 |
漏电断路器/导轨安装/3P/C10 |
个 |
1 |
| 3 |
空气开关 |
漏电断路器/导轨安装/2P/C10 |
个 |
1 |
| 4 |
热继电器 |
一常开一常闭/6.8-11A |
个 |
1 |
| 5 |
时间继电器 |
通电延时/8个触点/AC220V |
个 |
2 |
| 6 |
时间继电器座子 |
配套时间继电器使用 |
个 |
2 |
| 7 |
行程开关 |
Ui:250V/Ith:5A |
个 |
2 |
| 8 |
交流接触器 |
二常开二常闭/10A |
个 |
4 |
| 9 |
复合按钮 |
三常开三常闭 |
个 |
1 |
| 10 |
接线端子 |
高低轨接线端子2.5/5,接线范围0.5-2.5mm2 |
个 |
5 |
| 11 |
三相异步电机模拟器 |
1.LED显示屏2.8寸,接入电源后显示“L1/L2/L3和电压值”,表示对应线圈接入电源,缺相时,未接入的显示“缺相”; 2.接线面板6个4mm香蕉插座分别对应U1/V1/W1/W2/U2/V2,按照接线方式显示屏对应显示“△”/“Y”接法。通过三相变频器调速(频率调节范围30-150Hz); 3.支持串电阻调速、能耗制动。 ●提供演示视频 |
个 |
2 |
| 12 |
接线端子 |
电流25A/10位 |
个 |
1 |
| 13 |
接线端子 |
电流25A/20位 |
个 |
1 |
| 14 |
高低导轨 |
高低轨 |
根 |
1 |
| 15 |
线槽2.5*2.5 |
25*30mm |
米 |
3 |
| 16 |
电力测试线 |
4mm2,1.2米,5根 |
套 |
1 |
| 17 |
安装螺丝 |
M4*15螺丝、螺母、垫片 |
套 |
50 |
第三部分 照明电路考核板
每个实训台配1套照明电路考核板,配置如下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用量 |
| 1 |
金属网孔板 |
670*540*20mm,304不锈钢材质 |
块 |
1 |
| 2 |
空开 2P |
漏电断路器/导轨安装/2P/C10 |
个 |
1 |
| 3 |
空开 1P |
漏电断路器/导轨安装/1P/C10 |
个 |
4 |
| 4 |
调光调色LED |
选用RGB三色LED,可以组合成7种颜色,实现3档调光调色。 1.输入电压:AC220V,50-60Hz; 2.功率:<3W; 3.工作温度:常温; 4.连续工作时间:≥24h; 5.发光颜色:7种(红、绿、蓝、黄、紫、蓝绿、白); 6.切换时间:≤3s; 7.产品尺寸:86×86×60mm。 8.调光主电路板7*7cm,过压、过流、浪涌保护电路,出线端子排引出;调光控制电路板7*4cm,RGB灯珠12粒。 ▲9.提供制造商调光调色LED具有MA、ilac-MRA、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证明。 |
个 |
1 |
| 5 |
5孔开关插座 |
含底座 |
个 |
1 |
| 6 |
调速开关 |
含底座 |
个 |
1 |
| 7 |
双控开关 |
含底座 |
个 |
2 |
| 8 |
单相电能表 |
220V 16A |
个 |
1 |
| 9 |
单相电机 |
125*125*75mm |
个 |
1 |
| 10 |
线槽 |
25*30mm |
米 |
3 |
| 11 |
接线端子 |
规格2515 |
个 |
1 |
| 12 |
接线端子 |
规格2505 |
个 |
3 |
| 13 |
短路片 |
规格1505 |
个 |
1 |
| 14 |
地排 |
五位 |
个 |
1 |
| 15 |
平导轨 |
12.5cm |
根 |
1 |
| 16 |
三芯电源线 |
1mm2 |
米 |
1.5 |
| 17 |
安装螺丝1 |
M4*15螺丝、螺母、垫片 |
个 |
40 |
| 18 |
安装螺丝2 |
M4*25螺丝、螺母、垫片 |
个 |
2 |
| 19 |
照明电路模拟板 |
开发板用5-12V直流适配器供电,通过香蕉线实现电气接线。5个QF空开和4个开关都采用船型开关模拟,调光调色灯用一个RGB三色灯模拟,单相交流电机用直流电机模拟,五孔插座通过指示灯模拟,总电源开关及指示灯模拟电度表。增了测试按键及测试指示灯,接好线以后,按下测试键,开始测试,如果有不规范接法,蓝灯闪烁;较严重时,红灯闪烁。(4-7项属于严重不规范) 可检测的不规范接法: 1)插座未接PE线或插座PE接到N上; 2)插座L/N接反; 3)电机未接PE线或电机PE接到N上; 4)N和PE短接到一起; 5)把PE当成N使用; 6)插座PE接到L; 7)电机PE接到L。 ●提供演示视频 |
套 |
1 |
第四部分 实训台配套
每个实训台配1个凳子,实训室配1张讲台(含2个凳子)、4个实训台配套存储装置,技术要求如下:
1.木质凳子要求
(1)材质:全实木;
(2)尺寸(L*W*H):≥330*250*450mm;
(3)结构:整装(免安装)。
2.讲台要求
(1)尺寸(L*W*H):≥1100*780*1000mm;
(2)材料:钢结构防盗设计;
(3)结构:中央控制区可安装显示器,可根据视角调整角度,设有内抽式实物展台抽屉,设备放置区域按设备大小开启保护门;
(4)安全设计:讲台边角采用美观的圆弧过渡,具有专业接地保护,防止设备漏电,确保使用安全;
(5)凳子(2个),全实木,尺寸(L*W*H)≥330*250*450mm,整装(免安装)。
3.实训台配套存储装置
(1)名称:实训台配套存储装置;
(2)规格尺寸(L*W*H):≥1000*500*1800mm;
(3)材质:铁。
分项二:交直流两用精密电源
1.技术参数要求
(1)输入电压:AC220V±10% 50HZ±2HZ;
(2)交直流两用精密电源;
(3)输出电压:AC6V,AC9V,AC12V,DC5V,DC12V以及DC±12V连续可调;
(4)输出电流:交流输出额定电流(In)为1A,直流各支路输出额定电流(In)为3A;
(5)保护:交流输出采用保险丝过流保护,直流输出采用硬件保护;
(6)数码显示:显示精度2.5级;
(7)使用环境:0-40℃,相对湿度(RH)<90%;
(8)外形尺寸:≥250×250×100mm,重量<2kg;
(9)工作时间:八小时连续工作。
2.功能要求
(1)交直流两用精密电源,要求能输出交流和直流电压,交流输出三种固定电压:AC6V、AC9V、AC12V;直流输出有四路:DC5V,DC12V两路固定输出,DC±12V两路可调输出,直流输出能通过面板数码管显示各支路电压、电流的信息。
(2)需具有可靠的保护功能,交流输出每一路安装有保险管,直流输出每一路都能自我保护。当直流输出过流或短路时,硬件保护电路会迅速自动关断电压输出而保护电源。
分项三:智慧黑板
第一部分 教学一体机
1.整机采用≥86英寸超高清LED液晶显示屏,显示比例16:9,分辨率3840X2160。
2.嵌入式系统版本≥Android14,主频≥1.8GHz,内存≥2GB,存储空间≥8GB。
3.支持windows系统中进行40点或以上触控,支持在Android系统中进行40点或以上触控。
4.整机具备前置物理按键不超过6个,可实现开关机、中控菜单、音量+/—、护眼、录屏等常规操作。
5.前置USB接口支持Android系统、windows系统读取外接移动存储设备。
6.整机内置不低于2.2声道扬声器,扬声器需位于设备上边框,额定总功率三50W。
7.整机内置非独立外扩展的8阵列麦克风,拾音角度≥180",可用于对教室环境音频进行采集,拾音距离≥10M。
8.整机支持色彩空间可选,色准△E≤1。
9.整机全通道支持纸质护眼模式,可实现画面纹理的实时调整;支持纸质纹理:牛皮纸、素描纸、宣纸、水彩纸、水纹纸;支持透明度调节;支持色温调节。
10.整机支持不低于蓝牙Bluetooth5.4标准,支持连接外部蓝牙音箱播放音频。支持≥千兆RJ45网口。
11.整机内置wiFi6无线网卡(不接受外接),在Android和windows系统下,可实现wi-Fi无线上网连接、AP无线热点发射,在Android下支持无线设备同时连接数量≥32个,在windows系统下支持无线设备同时连接≥8个,wi-Fi及AP热点支持频段2.4GHz/5GHz,wi-Fi制式支持IEEE802.11a/b/g/n/ac/ax;支持版本wi-Fi6。
12.整机上边框具备非独立摄像头,摄像头数量不少于3个,可对教室实时画面进行拼接,支持画面畸变矫正功能,可拍摄≥1600万像素的照片,支持输出8192X2048分辨率的照片和视频。
13.整机支持文件传输应用,支持通过wifi、扫码、超声波等不少于三种方式与手机进行连接,实现文件传输。
14.整机内置自习工具,可通过整****中学生音量大小,当学生音量大于阈值时,屏幕自动弹窗提醒进行自习纪律干预。
15.长时间无人使用屏幕可自动息屏,用户可通过整机内置触摸中控菜单进行开启和关闭,可自定义无人操作息屏时间间隔为1小时、2小时等。
16.模块搭载八核心十二线程CPU,主频≥2.OGHz,缓存≥12MB,内存≥8GBDDR4,内置硬盘≥256GBSSD固态硬盘。
17.为了便于维修,模块采用按压式卡扣,并且可快速拆卸。
第二部分 光能板
1.配2块光能板,整体结构上采取光能黑板+中间触控一体机的组合方式。单块书写板尺寸≥1280(长)*1165(高)MM。
2.黑板采用铝合金机身,坚固耐用,具有较好的耐腐蚀特性,甲醛释放限量符合GB28231-2011《书写板安全卫生要求》。
3.书写可视距离超8米,可视角度超过145。
4.黑板应无频闪、无背光、不应产生眩光,**度不高于30。
5.光能黑板通过抗电强度1500V试验,无击穿现象,符合GB4943的安全要求。
6.互联快捷键为触摸式设计,布置在黑板两侧靠近边框位置,使用按压点触方式进行操作,方便教师教学使用。
7.互联快捷键数量不少于12个,且每个按键均可以与中央教学一体机产生联动效果。
8.为丰富教师教学效果,互联快捷键拥有全屏模式可实现一体机与黑板的全屏同步效果;分屏模式可实现一体机与黑板的三拼同步效果;桌面模式可实现一体机电脑桌面与副机黑板的书写内容同时记录效果。
第三部分 集中控制管理平台
1.管理平台采用B/S混合云架构设计,无需本地额外部署服务器等设备,即可支持对教学信息化设备及运行数据的监测和管理。
2.支持在windows、Android、IOS等多种操作系统通过网页浏览器登陆操作,提供多种智能身份识别方式:支持通过账号登录、手机扫码登录等方式。
3.管理平台提供管理员移动管理平台,免安装并支持Android、IOS等多种移动操作系统,便于远程管理及告警信息通知。
4.****学校提供专属识别代码,可支持交互智能设备在广域网环境下,输入专属代码接入管理平台即可在通过管理平台可开启或关闭指定交互智能设备的任意磁盘分区数据还原(冰点)保护。
5.管理平台实时监控已连接的交互智能设备状态,支持多台设备的略缩预览和单设备全屏查看;可远程监控交互智能设备开关机状态、CPU温度、CPU使用率、硬盘空间、硬盘已使用状况、内存容量、内存使用率、管理软件版本、设备ID。
6.管理平台可远程对运行状态下的交互智能设备批量进行本地系统启动盘的冻结、解冻(冰点保护)。冻结的设备重启后会自动还原到冻结前的状态,即本地系统启动盘的数据及系统更改会自动恢复至冻结前状态。
7.管理平台可对局域网内的交互智能终端进行远程实时控制,能够监控设备当前运行界面,并远程对设备操作界面进行控制。
8.管理平台可控制连接广域网****机关机、开机和重启;可批量设定智能设备开关机的执行时间,并支持自定义循环模式(循环操作、定时操作)。
9.管理平台可远程对选定的交互智能设备推送动态文字滚动公告,可对公告文字的颜色、粗体以及播放次数、推送时间进行设置。
10.终端列表可查看终端信息,包括设备SN号、状态、使用学生、所在班级、当前配置、是否生效、剩余电量。管理员可增删终端并依据基础信息筛选搜索设备。
11.管理平台支持批量对交互智能设备进行软件远程部署,支持静默安装。
12.管理平台提供巡课值守模式,自动轮循显示所有的交互智能设备使用界面。
13.管理平台实时显示交互智能设备异常的告警提示,并同步将异常信息推送至管理员移动端工作平台,交互智能设备发生异常时,移动管理平台自动发送异常信息提醒管理员,包括设备长时间无人使用异常、未准点关机异常。
14.管理平台可随时查看所有弹窗拦截的设备数和历史拦截的条数,管理平台可开启或关闭全校所有设备的弹窗拦截功能。
15.管理平台支持多路音视频直播,支持视频直播、桌面直播、桌面+视频直播等直播形式,直播过程中默认显示班级列表,点击查看班级摄像头,可以切换为各班级摄像头画面。
分项四:智慧实训综合管理系统
为保证电气电子实训台教学适用性,要求搭建配套的智慧实训综合管理系统(每个实训台配1个节点),通过平台实现配套实训环境的自动化整合、调度,将实训**精准高效的提供给师生,提升实训教学效果。包括实训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实训教学**管理系统、实训智能评测管理系统、实训评价数据分析系统等模块。
1)实训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① 用户设置与导入
支持单位信息以及单位负责人、教师、学生三类用户信息基础设置,支持教师、学生帐号等基本信息的批量导入和手动添加。
② 用户权限分配
支持多种用户角色管理,支持对不同用户分配管理和使用权限。
③ 统一身份认证
为各类用户角色提供统一的登录入口,实现了对单位负责人、教师、学生的统一身份认证与鉴权。
④ 系统数据管理
支持对系统的基础数据进行管理,如用户管理、权限管理、机构管理、系统相关参数设置等
2)实训教学**管理系统
① 分类管理
●系统管理端、用户端均须采用B/S架构,支持根据使用需求自定义分类,分类支持多层级结构,层级数及条目数不做限制。支持**使用授权机制,能够按照分类对单位、部门进行使用授权和禁用。(提供真实系统操作演示视频)
② **检索
可按照**的分类、题型、难易度、创建者来筛选展示,并可通过**名称、关键字等进行高级搜索。
③ **在线浏览
支持文字、图片、视频、超链接等**在线浏览,窗口自适应。
④ **管理
A.支持对系统中的**进行编辑、删除等操作,能够灵活配置不同用户对**的编辑、删除权限。
B.支持单选、判断、填空、多选、简答五种基本类型,支持扩展多种新的类型。
C.支持在线编辑**,题干、答案、解析可插入公式、超链接、图片、视频等,支持公式复制黏贴。
▲D.**导入:支持全部题型**以word格式批量导入,单选、多选题支持2-8个选项,无需按照题型分类分模板上传。**均与分类绑定,方便**查询、授权管理与使用等。(须提供软件对应功能截图)
●E.**库:配套电气电子标准化教学**,内容涵盖电路与电子技术、电机与拖动、自动控制与PLC技术、供配电与安全技术、电气控制线路的安装调试与故障排除、电子线路的安装与调试、电气图纸识读与绘制等,包含单选题≥700道、判断题≥200道。(提供真实系统操作演示视频)
3)实训智能评测管理系统
① 智能组卷
▲可按考试需求自定义多套组卷策略,包括试卷构成、分值、题型题量等,策略设定后,点击可一键组卷。可按试题分类、题型、分值、难易度、题量等多重模式设置组卷策略,系统可根据组卷策略自动组卷,试卷总题数、总分数不做限制。支持选择某个试题分类组建专题试卷,也支持选择多个试题分类组建综合试卷。(须提供软件对应功能截图)
② 手动组卷
支持根据考试需求从题库选题组卷,可按试题题干、题库分类、题型、难易度、创建者查询选题,选题过程中试题支持预览和删除。
③ 试卷发布
可灵活设置考试开始时间、考试时长、及格分数,能够自动评判考试开始、结束时间合理性,可以将试卷发布给班级或指定考生,支持设置试题乱序。
④ 试卷导出
试卷支持导出,导出的试卷按照标准格式自动排版、自动编号,可直接打印用于线下考试。试卷导出支持包含正确答案和不包含正确答案两种模式。
⑤ 试卷管理
支持按照试卷名称、试卷分类查询试卷,自动统计试卷发布考试次数,可以预览试卷,能够进行试卷复制编辑等。
⑥ 考试管理
按考试名称、题目数量、考试时长、考试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及格分数、是否乱序呈现已发布考试,支持按照考试名称、试卷分类查询考试。可以预览考试,支持根据需要进行考试时间、时长、及格分数等信息修改。
⑦ 在线考试
考试时间开始后,点击“答卷”可开始答题,能够进行考试计时,倒计时10分钟时弹框提醒。作答实时保存,考试时间截止时自动交卷。
⑧ 防作弊
▲具备多种防作弊手段,有效防止考生考试过程中作弊,包括题目乱序、选项乱序、答题防粘贴等,一人一卷。(须提供软件对应功能截图)
⑨ 历史答卷
按考试名称、总分、限时、状态、成绩、完成时间呈现历史答卷,可以查看试题内容、用户作答的答案,阅卷完成后可查看试题正确答案、试题解析和老师评语。
⑩ 阅卷类型
客观题(单选、判断、多选题)自动阅卷,填空题和简答题手动阅卷,支持打分和写评语,阅卷完成后自动统分。
⑾ 阅卷统计
支持自动统计试卷的未交人数、未批人数、已批人数,可以查看各类人员信息列表,已批人员可查看成绩、答卷。
⑿ 错题分析
自动生成考试错题分析,支持查看错题试题详情、答错人数及人员。
⒀ 答卷导出
答卷支持一键导出,导出的试卷按照标准格式自动排版、自动编号,导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分数,以及考题内容、作答答案、参考答案、试题解析、教师评语等。
⒁ 错题集训练
▲按试题题型、题干、正确答案、试题解析、作答答案、最近作答时间呈现考生专属错题集,支持从错题集中抽题进行训练,3次回答正确后移出错题集。(须提供软件对应功能截图)
⒂ 模拟测验
▲支持在总题库中随机抽题自测和按照题库分类选题自测,新增模拟自测名称支持自动命名和编辑,随机抽取客观题、主观题,**后直接跳转进入答题。自测完成后无需阅卷,可即时查看客观题答题正确情况以及正确答案、试题解析等。(须提供软件对应功能截图)
⒃ 历史测验
按模拟名称、题目数量、创建时间、答题状态、完成时间呈现历史模拟自测,可以查看试题内容、作答内容、正确答案和试题解析。
4)实训评价数据分析系统
① 统计分析
●可以通过考试名称、试卷分类检索考试统计信息,能够自动统计平均用时、平均分、参考/缺考人数、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及格率等考试信息,统计各分数段考生人数,支持一键导出考试成绩,能够自动分析每道试题答对人数、答错人数、选项选择比例。(提供真实系统操作演示视频)
② 自测分析
智能统计分析考生模拟自测次数、答题总题目数等自测数据,能够进行考生生自测详情查询和排名。
分项五:实训室文化建设
1.设计制作文化展板6块,展板须突出“安全、规范、严谨、创新”的电工职业精神,内容涵盖安全操作规程、电工职业素养等,设计风格应现代、简洁、专业,色彩搭配协调,图文并茂,且采用优质铝型材边框或PVC复合板制作。
2.负责将实训室内原有的一面隔断拆除,完成拆除后的垃圾清运,并对拆除区域的地面进行修复。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交货。
2.验收标准
①所有设备有独立的包装,包装外观完好,无破损、变形。
②开箱检验:根据包装箱中的装箱单查验设备及其附件,包装箱中应有产品合格证、保修卡和保修站点联系方式。根据技术配置要求,从设备外观检验设备是否符合要求,验收配置是否符合采购技术指标要求。
③所有产品通电后能稳定运行。
3.质保期限:三年。
4.售后服务:
①供货商在接到报修通知后 20分钟 内响应, 6小时 内上门维修(如遇不可抗拒、不可预见的因素除外,如地震、洪水等),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②在质保期内,同一货物、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供货商免费提供同型号、同质量****学校使用。并对替换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
③质保期内培训:供货商除了提供设备使用和日常维护培训外,在每年的**省电气电子技能高考和市电子类技能大赛前一个月,供货商提供一次免费上门技术培训服务,培训时间不低于8学时,并免费提供培训材料和题库。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磋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
2.同品牌检查:
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
2.3有效磋商品牌不足3家的应按废标处理。
1.评审期间,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
磋商小组应当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视频准备
本次使用的视频系统为“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联系咨询代理机构,也可以通过一毂清风交易平台的客服系统咨询(400-****-9919、191****1302)。
2.“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2.1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台式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等扩音设备;笔记本电脑已配备视频通话功能的,则无需另配。
2.2视频通知。磋商视频开始前,一毂清风交易平台会向供应商,拨出视频邀请电话,通知视频准备,请供应商注意接听。
2.3磋商视频邀请。供应商接听电话后,等待视频磋商邀请。等待期间不能关闭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不能退出账号,否则无法接收到磋商视频邀请。
2.4参与视频。磋商邀请发来时,电脑会持续发出铃声,同时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右上角会弹出接受视频的确认弹窗,供应商点击接收即可加入视频。
2.5首次磋商用户可以拨打400-****-9919或添加****82906的QQ号预约客服的开标指导。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将按照系统随机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3.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对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内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3磋商的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将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5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原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以书面的方式经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小组。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
3.6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的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到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
2.2磋商程序同第一轮磋商。
3.1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的方式经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
3.2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
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修正后的报价应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1磋商小组应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内容以及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5.1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2价格扣除:
(1)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3)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5.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计算方法详见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6.1评审过程中,各项分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审得分应当为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之和。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6.2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6.3各供应商****小组所有成员对各供应商评审得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
7.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且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小组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其它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7.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
8.1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8.2磋商小组依据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形成评审报告。
8.3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9.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9.2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终止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
10.1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 资格要求 |
审查内容 |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由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承诺函》 |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由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承诺函》 |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由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承诺函》 |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由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承诺函》 |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由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承诺函》 |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
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 |
| 3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 |
| 4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
| 5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6 |
特殊资质要求 |
/ |
备注:
2.1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政府采购活动。
2.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 序号 |
审查项名称 |
审查内容 |
| 1 |
磋商报价 |
(1)总报价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2)报价未低于成本价。 |
| 2 |
响应文件编制 |
(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书》《磋商报价明细表》(如有); (2)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磋商方案; (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签章)。 |
| 3 |
响应的要求 |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时,供应商所投****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2)提供所投货物(或服务)确定的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明确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 4 |
其他实质性要求 |
(1)服务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磋商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不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5 |
围标串标情形 |
供应商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
| 6 |
其他无效情形 |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磋商情形。 |
| 评审项目 |
评审分项 |
分值 |
子项目及分值 |
| 价格部分 (30分) |
报价分 |
30分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30 |
| 商务部分 (15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15.00 |
核心产品制造商2022年1月以来承担过类似电子类省级技能操作考试、技能大赛技术服务或技术支持类似业绩的,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成交通知书并附合同项目用户的联系方式作为备查,否则不计分)。 |
| 技术部分 (55分) |
技术 参数 |
25.00 |
根据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设备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 技术参数完全响应得25分。 1.在技术参数带“▲”号的部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 2.技术参数中其他参数的部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 扣完为止。注:采购文件中单项产品参数对证明材料有具体要求的,严格按具体要求提供,否则不得分。 |
| 工期计划措施 |
5.00 |
工期计划安排及相应保 障措施方案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得基本分3.0分 ,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综合加分,最多加2.0分。 |
|
| 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
5.00 |
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得基本分3.0分,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综合加分,最多加2分。 |
|
| 人员配置方案 |
10.00 |
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人员配置方案,至少包括:①项目负责人和拟派其他人员的配置人数;②人员工作范围;③人员工作职责和分工的分阶段计划安排;④临时外聘人员联系方式、培训计划。以上4项,经评审符合项目实际及采购需求的每项得2.5分,否则不得分。此项最多得10分。 |
|
| 运维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 |
5.00 |
运维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得基本分3.0分,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综合加分,最多加2分。 |
|
| 售后服务方案 |
5.00 |
供应商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方案的得3分;承诺在本地有稳定的技术服务人员,接到售后服务要求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解决问题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 合计 |
100 |
||
【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的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1.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文件
(2)合同条款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4)技术规格(包括图纸,如果有的话)
(5)成交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见响应文件按报价明细表。
5.合同生效及支付条件和方式
6.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按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执行。
采购人(盖章): 供 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1.有关概念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供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供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1.3“货物”,系指供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产品、设备、配件等。
1.4“服务”,系指伴随本项目产生的,根据合同规定由供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售后服务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所有其它类似义务。
1.5“采购人”,系指磋商文件中所述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6“供方”,系指磋商文件中所述****公司或实体,亦即成交供应商。
1.7“天”,系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
2.1交付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响应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
2.2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3.专利权
3.1供方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若由此出现侵权诉讼,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3.2供方按合同要求为采购人提交的设计方案,其所有权、使用权等所有权力均转为采购人所拥有,供方放弃拥有关于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力。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所有单独包装的货物都应具有原始的、完好的标准包装。如遇交付前已拆封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或要求更换。
4.2每个包装箱内的装箱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及软件使用说明等所有资料均须齐全。
5. 装运条件
5.1供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供方承担。
5.2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5.3供方装运的货物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供方应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6. 付款
6.1本合同以人民币支付。
6.2供方按照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供方把下列单据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按合同规定审核后办理付款手续:
(1)发票
(2)质量证书
(3)详细配置、数量清单
(4)检验报告
6.3采购人按合同规定的合同生效及支付条件和方式安排付款。
7.伴随服务
7.1供方随同货物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资料。包括相应每套货物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
7.2供方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3)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和维护,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技术培训。
7.3伴随服务的费用含在合同价中,不另行支付。
8.备品备件
8.1供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采购方从供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购并不能免除供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供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采购所需的备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采购方要求,供方应免费向采购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9、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
9.1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保证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保期内供方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故障的维修服务和更换配件服务。在供方或制造商承诺的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货物无质保期的,供方在两年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9.2在质保期内或货物无质保期的则在两年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采购人可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9.3供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日内须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9.4供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向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二)质量保证期后服务
9.5 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供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9.6 质保期满后,应采购方要求,供方应按投标时的价格与采购方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及提供采购方所需零配件,若投标时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则按市场价与与采购方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及提供采购方所需零配件。
9.7 乙方交货后,若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在甲方报修后24小时内到达。
10.检验
10.1在交货前,供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是付款必要的文件组成部分,但不作为对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最终检验。
10.2货物交付后,采购人申请有关部门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11.索赔
11.1采购人有权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
11.2在合同条款第8条规定的质保期内,如果供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采购人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采购人的损失程度进行赔偿。
12.供方履约延误
12.1供方应按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2.2如供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人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2.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通知后,要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12.4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采购方有权拒收,并且供方需向采购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经双方认可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予以**,**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买供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及无法克服的事件,**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90天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14.税费
14.1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在对供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向供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供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服务)、完成工程施工;
(2)供方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5.2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15.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服务或进行工程施工,供方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货物、服务或进行工程施工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6.破产终止合同
16.1如果供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无须给供方补偿。终止该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7.转让
17.1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
18.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9.合同生效
19.1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采购人、供方、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20. 争议解决方式
20.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向****委员会申请仲裁。
21.合同修改
21.1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封面:
响 应 文 件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
1.****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
3.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
4.重要声明:
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 (由供应商如实填写) 。
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 (由供应商如实填写) 。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无;□有,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 (由供应商如实填写) 。
(备注:以上3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供 应 商:(公章)
通 讯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电 子 函 件:
授 权 代 表:
日 期: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
货币单位:人民币
| 序号 |
磋商报价 |
服务期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
日期:
【适用于货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 1 |
电气电子实训台(核心产品) |
设备配置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台 |
50 |
与技能高考考场一致 |
||
| 2 |
交直流两用精密电源 |
台 |
2 |
||||
| 3 |
智慧黑板 |
套 |
1 |
||||
| 4 |
智慧实训综合管理系统 |
个 |
50 |
||||
| 5 |
实训室文化建设 |
项 |
1 |
包含隔断拆除和地面修复 |
|||
| 合计 |
|||||||
供应商名称:
日期:
注:
按照本表填写的各项目的合计价填写到《报价一览表》中对应的栏目中。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真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和声明】
投标人资格声明承诺函
(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全称) 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承诺如下:
1.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且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能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单位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完成时间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甲方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 |
注:供应商须按上表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企业获得的荣誉证书、认证体系等。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 |
响应情况 |
说明及索引 |
|
| 1 |
响应/偏离 |
|||
| 2 |
||||
| 3 |
||||
| …… |
………… |
………… |
…… |
注: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1.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证明材料;
2.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款 |
响应文件内容 对应简述 |
响应情况 |
说明及索引 |
|
| 1 |
响应/正偏离/负偏离 |
|||
| 2 |
响应/正偏离/负偏离 |
|||
| …… |
………… |
……………… |
………… |
说明: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填写。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文字描述或图表显示。方案格式自拟。
1. 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技术资料;
2.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1)节能产品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属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
| 1 |
||||||||
| 2 |
||||||||
| 3 |
…… |
2)环保产品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制造商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 1 |
|||||||
| 2 |
|||||||
| 3 |
…… |
特别说明:供应商应将所投产品中节能、环保产品分别列入上表中,并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40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填写本表或未提供有效认证证书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名称:
日期: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日 期: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日 期:
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 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2.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