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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
(2026)渝五中法破委字第18号
****裁定受理关于(2025)渝05清申131号申请人**阿尔法****公司对被申请人**升立安全科技****公司的强制清算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强制清算组。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强制清算组。无人报名时,本案清算组按本院相关规定产生。标书代写
**升立安全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997年10月8日注册成立,登记机关为**市****管理局,住所地为**市**区石小路161号,注册资本为30万元,公****公司,股东为重****集团)公司(持股比例83.3333%),****公司(持股比例16.6667%)。经营范围为:销售各种劳动安全用品及材料,机具、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及零部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机械设备租赁。
2003年8月10日,****管理局作出渝工商企监处字(2002)第6-23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公司未按规定于2002年4月30日前接受2001年度企业年度检验,也未在限期内补办年度检验。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0****商行****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5条的规定,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8****商行****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19条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此后,****公司未依法及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依照《****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受理申请人**阿尔法****公司对被申请人**升立安全科技****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16:00标书代写
3、摇号时间:2026年1月13日9:3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特此通知。
审管办联系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9530
破产庭联系人:赵鑫023-****0061郭钰婧02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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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