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天平校点心理室、职工之家工程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合格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
比选人
****
二
比选项目名称
****学校天平校点心理室、职工之家工程。
三
项目情况
本项目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162429.65元,拟选****小学校天平校点心理室、职工之家工程进行施工改造。
四
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6)对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
④**省境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的《**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五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自2026年01月09日至2026年01月15日9:3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评选资格不能转让);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申请人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63.com,待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通过邮箱发送本项目招标文件;报名所需资料: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报名表》;
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参与比选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修改报名信息,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向代理机构提交修改后的报名信息)。标书代写
七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01月20日10:00。
申请人应于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八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市**驿区**街道锦绣路176号3栋3层310号****。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标书代写
九
申请人邀请方式
****学校微信公众号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十
有关本次比选事项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
通讯地址:**市**驿区西河镇树人街19号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8-****0154
比选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驿区**街道锦绣路176号3栋3层310号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28-****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