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代理单位:****
地区:**县(**省)
开标地点:其他场地加急标书代写
行业:其他
预算:407727.0元
项目状态:待开标加急标书代写
县人武部公寓住房简单整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县人武部公寓住房简单整修改造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致:****公司、福****公司、******公司、**省****公司、**省****公司、**省鑫****公司、川远****公司、**恩弘****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人武部公寓住房简单整修改造****县委会议纪要〔2025〕1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4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3)招标范围和内容:县人武部公寓住房整修、水电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07727.00元;其中暂列金额:16254.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64454.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2025年第一季度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投标人应承诺在本次投标中与其它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形,未提供承诺函的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nhgzpt.****.com/home)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按《****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1月19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nhgzpt.****.com/home)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nhgzpt.****.com/home)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地址:**省**市**县翠江镇东大路二号11幢
电话:176****0699
联系人:廖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滨东路1号**水都豪庭3幢1层108
电话:173****3378
联系电话:173****0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