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百旺再生**回收拆解1万辆汽车生产线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751(环评股)
通讯地址:**县迎宾大道(336100)
| 项目名称 | **百旺再生**回收拆解1万辆汽车生产线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工业园领航路8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江****工业园领航路8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29′56.780″,北纬28°7′15.560″,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8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76%。项目用地面积30642.45平方米。项目仅对报废汽车进行初步拆解,不对发动机、变速箱等总成及蓄电池进行二次拆解;项目仅接收常规使用性质车辆的拆解,不接收槽罐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特殊装备车辆。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拆解报废汽车10000辆的生产规模。拆解报废机动车类型包括:小型燃油车4800辆、中大型燃油车3200辆、小型新能源电动汽车1400辆、中大型新能源电动汽车600辆。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相应的成熟可行工艺处理。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处理效率、排气口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管理要求,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采取可行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抽取废油液挥发的有机废气、空调制冷剂抽取过程中挥发的制冷剂废气、安全气囊引爆产生的粉尘、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钢铁剪切、打包粉尘、恶臭废气。有机废气和制冷剂废气均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剪切、打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通过源头收集、车间密闭、密闭存放及周边绿化隔离等措施降低恶臭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2026年7月1日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及排放速率要求,2026年7月1日后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表1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2026年7月1日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026年7月1日后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表3中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恶臭废气(以臭气浓度表征)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1993)表2中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此外,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2026年7月1日前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2026年7月1日后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表2中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两股废水经预处理后汇入厂区总排口,厂区总排口综合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场区绿化,东侧、西侧、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南侧厂界(临宜万快速路一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降低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七)严格落实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以拆解车间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控制指标要求。 (九)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排放设施必须满足相应标准和《报告表》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