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公开分类 | |
| 发布单位 | ****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 | 2026-01-09 |
| 文 号 | 主题词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
| 1 | ****年产525万套五金配件扩建项目扩建项目 | **市**区余新镇新盛路1355号 | **** | 项目总投资2960万元,**厂房建筑面积约11995平方米(占地面积约2165平方米,拆除现有厂房(单层)建筑面积约1235平方米),淘汰1条喷塑线(试验线)、新增1条喷漆线,购置压铸机、研磨生产线、抛光线等生产设备和各类配套设备,形成年产525万套五金配件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生产废水经“隔油+破乳+混凝沉淀”预处理达标后纳管;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纳管废水最终经**市联合****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尾水中的CODCr、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 2、废气污染物:①铝合金熔化(含天然气炉窑)废气、锌合金熔化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于25米高排气筒排放;②压铸脱模废气:经静电除油烟处理后于25米高排气筒排放;③抛光废气(铝):经水膜除尘处理后于25米高排气筒排放;④抛丸废气:经“防爆+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⑤清洗后烘干(含天然气炉窑)废气、喷漆烘干干燥炉(天然气)废气:于25米高排气筒排放;⑥喷塑废气:经“旋风+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于25米高排气筒排放;⑦固化(含天然气炉窑)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于25米高排气筒排放;⑧喷漆+烘干废气:经“水帘+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于25米高排气筒排放;⑨热洁炉(柴油)废气:经二次燃烧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⑩食堂油烟:经静电除油烟处理后于屋顶排放。 3、固体污染物:①废包装材料(普通)、废边角料(含金属屑)、锌灰渣、废钢丸、废磨石、不合格品、集尘灰(金属)、废滤芯(塑粉、锌熔化)、废布袋(废气处理)、热洁炉废渣:综合利用;②废矿物油、废油桶、铝灰渣、集尘灰(铝灰)、废滤芯(铝灰)、污泥、废滤布(污泥压滤)、槽渣、废脱模剂及残渣、废切削液(含金属屑沥干收集废液)、含切削液金属屑、废包装材料(化学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安全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③生活垃圾:经厂内加盖垃圾箱(筒)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上门清运处置。 4、噪声:①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②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减少噪声外扬;③加强管理,日常密闭操作,门窗紧闭,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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