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泾党办发〔2025〕6号)和《关于印发等6个产业专班方案的通知》(泾党农发〔2025〕3号)文件要求,外购屠宰奖补,****养殖场(户)县外引进肉牛,****屠宰场屠宰的,每头给予300元奖补,全年奖补1万头,其中:同一农户奖补不超过20头、联农带农效益显著的新型经营主体(企业)奖补不超过50头。从区外引进10月龄以上的安格斯、西门塔尔、秦川基础母牛,每头奖补1000元,全年奖补1500头。 畜牧中心按标准和要求进行了第一批“引育屠宰”一体化服务奖补项目(育肥牛引进)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4日(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
监督电话:0954-****478 ****中心)、12317
通讯地址:**县香水镇百泉街27号
附件:1.2025年“引育屠宰”一体化服务奖补项目育肥牛引进第四批公示花名册(企业).pdf
2.2025年“引育屠宰”一体化服务奖补项目育肥牛引进第四批公示花名册(农户).pdf
****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