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办公区装修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 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1月10日00:00 至 2026年1月13日00:00止),具体内容如下: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 | 广****公司 | **佳兆****公司 |
| 投标总报价(元) | ****545.57 | ****084.69 | ****160.91 |
| 综合得分(分) | 96.89 | 81.00 | 78.27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200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20-****3274
招标人名称:****
2026年1月10日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办公区装修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 | 通过 | / |
| 2 | **佳兆****公司 | 通过 | / |
| 3 | 广****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0日00:00 至 2026年1月13日00:00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2003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2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