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 |
| 标的名称 | **市**区大沙东319****广场314单元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办公 | 出租用途 | 办公 ()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63.00元/月/每平方米 | ||
| 价格说明 | 出租物业月租金单价为63元/平方米﹒月,首年月租金为10498/月,此价格不含物业管理服务费。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166.63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2年 | ||
| 免租期限 | 无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 | ||
| 权证编号 | 粤(2019)**市不动产权第****2129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166.63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办公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5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一)招租方式:整体出租。本次招租竞价采用密封报价竞价法。本次竞价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 (二)竞价报名条件:****公司)名义报名竞租(以下简称“竞租人”),不接受曾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税费及有关管理费等不良记录的单位报名; (三)招租底价:63元/月﹒平方米; (四)租金递增:无; (五)免租期:无; (六)租赁期限: 2年; (七)物业交付标准:以物业现状交付; (八)竞价保证金:按拟承租物业两个月的租金计算,即租赁面积×投标月租金单价×2; (九)承租人自行使用承租物业,依法经营,未经我司同意,不得整体转租或分租。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一)物业地址:**市**区大沙地东319号314单元; (二)楼层:主楼3层; (三)招租物业:314单元; (四)总面积:166.63平方米; (五)交付标准:按现状交付; (六)用途:办公; (七)物业管理费:17.5元/月﹒平方米。 |
||||
|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线下收取交易保证金20996.00元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如下: 开户行:民生****开发区支行 开户名称:**** 账号:****03060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一)公示时间: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5日16:00止; (二)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三)报名地址:******广场E栋32****集团,联系人:胡小姐,电话:136****1613; (四)竞价时间: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 (五)竞价地点:******广场E栋32****集团; (六)报名提交资料,以公司(或单位)名义竞价: 1.非委托他人竞价: 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竞价: 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签署和盖公章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通过招租单位审核后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截止日期前)****银行账户,并将银行缴费凭证交回招租单位后,领取《竞价须知》等资料。竞价结束后,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其他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八)具体竞价事项详见《竞价须知》、《竞价办法》、《竞价申请书》等资料; (九)竞得人自行完善工商、税务等注册登记,竞得人必须守法经营。 |
||||
|
|||||
| 意向方承诺 | |||||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 | ||
| 联系方式 | 136****1613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