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年产玻璃制品300吨**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年产玻璃制品300吨**项目
2、建设单位:****
3、验收服务单位:****
4、建设概况:项目位于**市小榄镇益隆村兆益路73****中心位置E113°17′9.187″,N22°35′59.430″),用地面积为2500㎡,总建筑面积为2770㎡。项目共有员工2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年工作天数300天,每日工作8小时,不涉及夜间生产。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预计年产玻璃制品300吨。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5年12月26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12月27日~2026年9月1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先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再排入厂区生活污水管网,进入**市东****公司处理达标后最终排至北部排灌渠。生产废水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熔融工序废气经顶部排气口直连管道收集和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后,水喷淋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退火、燃烧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1根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投料、混料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在设备选型过程中积极选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生产时间,不在夜间进行交通运输,行驶至敏感区时减速、禁止鸣笛,减轻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垃圾;产生一般废包装物(硼砂、氧化铝、氧化锌、纯碱、石英砂、抛光粉)、残次品、沉渣(湿式加工沉渣和熔融废气水喷淋沉渣)、炉渣、废旧模具等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废机油及废机油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一般废包装物(硼砂、氧化铝、氧化锌、纯碱、石英砂、抛光粉)、残次品、沉渣(湿式加工沉渣和熔融废气水喷淋沉渣)、炉渣、废旧模具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机油及废机油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小榄镇益隆村兆益路73号首层之九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60-****1385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