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管理处)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电话:0552-****079
地址:**市**区胜利路1166号
| 项目名称 | 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 建设地点 | **市**县朱顶镇 |
| 建设单位 | ********管理处)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瑞****公司 |
| 项目概况 | ****水库溢洪渠长约3.5km进行加固,对渗漏断面进行锥探灌浆;新修溢洪渠渠顶防汛道路长约3.5km;对岸线长约13km进行整治;对水库淤堵段进行清淤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裸露地面覆盖、物料遮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保证路面清洁干净、车辆冲洗等措施。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砼搅拌系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基坑废水静置沉淀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机械设备养护冲洗水经集水沟收集进入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施工现场降尘等;灌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灌浆料拌和、拌和设备冲洗及场地洒水抑尘等。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布局,隔声,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有关规定。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拆迁建筑垃圾委托******公司清运处理;土石方运至弃土区回填历史遗留取土坑,平整场地;清淤底泥用于填筑坑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废机油等含油废物设临时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运营期巡守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影响 本项目对施工期临时工程占地进行恢复,选择适合当地适生速成木本植物、灌木、草本植物;对临时施工场地进行防尘网遮盖、道路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态监理、增殖放流、底栖生物补偿投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 相关部门意见 | ****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