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5亿平方米新能源电池隔膜建设项目

审批
浙江-嘉兴-海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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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424MADWP1YA71陈辉
陈辉**省**市**县
**省**市**县****经济开发区)**大道1817号1207室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5亿平方米新能源电池隔膜建设项目****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省**市**县 ****开发区海鸥路88号3号厂房
经度:120.99962 纬度: 30.60626****环境局**分局
2025-02-13
嘉环盐建〔2025〕19号****0424MADWP1YA71001X
2025-05-134820
45****
**********公司
******公司******公司
****0424MA2BAHNX892025-06-15
2025-06-152025-12-15
2025-12-102026-01-08
http://www.****.cn/nd.jsp?id=1485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不涉及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2.5亿平方米新能源电池隔膜年产2.5亿平方米新能源电池隔膜基膜(不含涂覆,阶段验收)
不涉及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流延、复合、拉伸、定型、涂覆、烘干等工艺实际流延、复合、拉伸、定型,涂覆、烘干工艺暂未实施
不涉及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软水、纯水制备废水直接纳管排放,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达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 废气:挤出流延废气集气罩收集后进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投料单独投料间操作,投料粉尘车间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涂覆浆料的VOCs含量远小于10%,产生量少,收集后引至车间外无组织排放;导热油炉使用低氮燃烧器,直接通过16m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隔声、减振、衰减。 固废:边角料、废次品、一般废包装****公司回收利用,废膜、废树脂、废过滤器、沉淀池污泥外运处置;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水:本次先行验收项目不涉及纯水制备废水和清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达纳管标准直接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气:烘干废气、投料粉尘本期暂未产生;挤出流延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经16m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 固废:实际产生的边角料、废次品、一般废包装****公司回收;废膜、废树脂、废过滤器外运处置;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公司处置。
不涉及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不涉及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1085 0.1599 0 0 0.108 0.108
0 0.054 0.08 0 0 0.054 0.054
0 0.005 0.008 0 0 0.005 0.00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004 0.053 0 0 0.004 0.004 /
0 0.043 0.081 0 0 0.043 0.043 /
0 0.004 0.098 0 0 0.004 0.004 /
0 0.226 0.444 0 0 0.226 0.22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软水制备废水直接达纳管标准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两者严者) 软水制备废水直接达纳管标准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水排放口的pH值、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均可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两者严者),排放口达标排放。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挤出流延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DA001排气筒出口的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排放标准
2 低氮燃烧器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1415-2025)、**市地方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原则上不高于30mg/m3 天然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直接经锅炉房16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DA002排气筒出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基准氧含量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1415-2025)表1中的排放浓度限值,同时,氮氧化物的基准氧含量的排放浓度也能达到《**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天然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原则上不高于30mg/m3,烟气黑度的实测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1415-2025)表1中的排放浓度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 合理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 生产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及夜间偶发噪声最大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边角料、废次品、一般废包装****公司回收利用,废膜、废树脂、废过滤器、沉淀池污泥外运处置;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实际产生的边角料、废次品、一般废包装****公司回收;废膜、废树脂、废过滤器外运处置;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公司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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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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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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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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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