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标题: |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年产1500吨燃料电池用氢气和20万瓶特种气体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文号: | 临环行审字〔2026〕3号 |
| 信息来源: | ******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6-01-09 | 发布日期: | 2026-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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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送审由******公司编制的《****年产1500吨燃料电池用氢气和20万瓶特种气体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和其他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根据《环评报告表》分析和结论、专家函审意见等材料,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期间的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项目实施。
二、你单位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项目位于**市**县临化路2号,投资总额为10065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33m2,其中生产车间320m2,仓库105m2,办公及辅助用房107m2。购置吸附塔、顺放罐、解吸气罐、产品气缓冲罐、解析气压缩机、隔膜氢压机、液氮储罐、液氮泵、分析仪器、氮气配气设施生产设备,配套建设消防,供配电,给排水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500吨燃料电池用氢气和20万瓶特种气体的生产规模。
三、严格按《环评报告表》和本函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施工期,项目生活污水不在厂区内产生及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淋除尘,废水不外排。营运期,循环冷却废水及初期雨水依托**晋煤****公司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项目变压吸附过程中产生的解析气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晋煤****公司一期变压吸附设施处理,厂区加强有组织收集和绿化。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营运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项目设置不低于20㎡的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废吸附剂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墙体隔声、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要配备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完善污染物监测监控设施。加强废水、废气、噪声特征污染物监测管理,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应急监测制度。
五、你单位在建设、生产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者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规定,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六、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函印发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你单位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项目相关环保设施进行验收;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九、你单位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等制度。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需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十、依法须取得其它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请你单位另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批准(同意)。
十一、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函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十二、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区管委会和**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
******分局
二О二六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