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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仙岭郡文化商业街区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县保城镇西北部
建设内容:项目由**A区(1#、2#楼)、B区(3#、4#楼)及保留已建C区、D区商业组成,总建筑面积20080.25m2。工程占地总面积2.06hm2(永久占地1.28hm2,临时占地0.78hm2),总投资89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408万元。项目已于2025年3月开工,计划2026年1月完工,工期11个月。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建筑工程、道路广场、绿化及施工临建等,旨在打造集商业、文化于一体的街区,符合保亭县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