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智慧医院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 交易分类 | 政府采购-货物类 | 行政监管单位 | ****财政局 |
| 2026-01-09 10:40 | |||
一、采购项目:****智慧医院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文件编号:乐招标采购-2025-12
三、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体:2025年12月26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和《**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四、更正内容:
1、原开标时间:2026年1月19日10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更正为:2026年1月27日10点00分(**时间)
2、第一标段原技术参数:★3.5射频发射功率≤36kw。
调整为:★3.5射频发射功率:≥30kw。
3、第一标段原评分办法:根据投标人所投设备使用年限进行评议:使用年限≤10 年的,得1分使用年限≥15 年的,得2分(提供设备铭牌照片或使用说明书证明)。
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设备使用年限进行评议:使用年限>10年<15年得1分,使用年限≥15年的得2分(提供设备铭牌照片或使用说明书证明)。
4、第一标段原评分办法:以投标人自身业绩为准,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同品牌同型号设备,每提供1份得1分,最多得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网上截图,用户结算发票,业绩合同需要提供完整的扫描件,用户合同需要字迹清晰不得有涂抹,缺一不可,资料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调整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需为同品牌、同型号设备业绩,每提供1台得0.05分,最多得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正式合同、中标公告,缺一不可,资料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需提供完整的彩色扫描件,字迹清晰不得有涂改,中标公告需能体现品牌及型号,并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若中标公告不能体现产品品牌及型号还需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等可以体现品牌及型号的佐证材料,未提供不得分;评标委员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赔偿。标书代写
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给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人):****
地址:**市**县昌州东路13号
联系人:聂永杰
电话:187****3136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原路和**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联系人:王亚辉
联系方式:0393-****099
3、监督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地址:濮****财政局
联系方式:0393-****087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