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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带动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2025〕6-16)精神,我市在实施该项目中,有1家经营主体放弃实施项目,为做好项目递补,经过经营主体自主申报、镇(街道)核实推荐、农业农村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后,拟确定简****农场(农场主王小林)实施2025年**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带动项目,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联系地址:**市**坝街道人民路503号,邮政编码:641400,联系电话:028-****7255,电子邮箱:****627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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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