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人民医院食堂营运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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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营运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营运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马****花园63-102号商铺

中标金额:268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食堂营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提供全年无间断膳食服务,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新鲜、品种多样、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口味的就餐。

服务要求:提供全年无间断膳食服务,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新鲜、品种多样、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口味的就餐。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一年;第二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再续签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邵峰、孟飞、孙文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合同总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服务类标准计收,金额:120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供应商应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异议,并按照本条款(一)规定内容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蓉城镇**大道69号

联系方式:0566-****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湖光路与雪霁路****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8929或****1311转分机号6616

电子邮箱:dept1@ahhyzb.****.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云、沈超、韦艳华

电 话:0551-****8929或****1311转分机号6616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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