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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有序、重点突出的电力安全管理机制,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根据**发展改革委、****监管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委对总装机容量为60万千瓦及以上的火力发电企业(以站场为单元,****电厂、燃气电厂);水电厂;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及以上的光伏、风力等发电企业(以站场为单元)、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电站、增量配电网)开展了分级分类评定。
现将分级分类评**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3个工作日,即2026年1月9日起至13日18:00止。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发改委能源科。
联系方式:0953-****808。
附件:**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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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