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广场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中乐****公司
建设地点:**省**县营根镇,北侧为玉锦大道环城路,西侧为国兴大道,****农场安置房小区,南侧为国兴五横路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5186.94m2,总建筑面积39265.05m2,主要建设1栋15层高层写字楼及多栋3层商业楼,功能涵盖商业零售、商务金融及办公。项目容积率2.02,建筑密度39.96%,绿地率25.06%,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位240个,并包含室外管网(给排水、燃气、强弱电、消防、监控等)及室外景观工程。项目已于2025年8月开工,计划2027年10月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