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9日建设项目(含辐射类及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污许可、辐射安全许可信息的公告

审批
广西-柳州-鹿寨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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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关于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9日建设项目(含辐射类及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污许可、辐射安全许可信息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1-09 11:05

****审批局关于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9日建设项目(含辐射类及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污许可、辐射安全许可信息的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含辐射类及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申请单位

编制 单位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 结果

审批时间

1

关于****公司**供电局110****电站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供电局

****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壮族自****工业园区(六塘片区)六塘镇东**约935m 处

柳审环城审字〔2026〕1号

同意

2026/1/8

2

关于****公司**供电局110千伏双冲站#2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供电局

****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壮族自治区**市**区

柳审环城审字〔2026〕2号

同意

2026/1/8

3

关****公司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公司

**市圣川****公司

**市**县**镇大村村古丁屯

柳审环城审字〔2026〕3号

同意

2026/1/8

4

关于****公司**供电局110千伏门头送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供电局

****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壮族自治区**市**区拉堡镇

柳审环城审字〔2026〕4号

同意

2026/1/8

5

关于柳****公司柳****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柳****公司

******公司

**市****村委**弄片区

柳审环城审字〔2026〕5号

同意

2026/1/8

二、作出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批复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申请单位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审批时间

1

《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

****医院有限公司

**壮族自治区**市**县**镇**大道62号

****0222MAD2MBLX66001U

同意

2026/1/6

2

《排污许可证》变更、调整

**三****公司

**壮族自治区**市**区洛维工业集中区B-06-1号物流园3号仓库二楼东面

****0209MABRC6Y424001Q

同意

2026/1/9

备注

许可证的正、副本信息,请查阅《**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公开端》(https://permit.****.cn/permitExt/defaults/default-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

三、作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批复决定

序号

批复

名称

申请单位

单位地址

许可证号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审批时间

1

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

****医院

**县**镇胜利东路20号、**县**镇济民路1号

桂环辐证〔B6001〕

柳审环城辐字〔2026〕1号

同意

2026/1/4

2

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

**鹿****公司

**县飞鹿大道259****园区

桂环辐证〔B0298〕

柳审环城辐字〔2026〕2号

同意

2026/1/4

3

辐射安全许可证首次核发

******公司

**市**区毅**111栋121号

桂环辐证〔B6446〕

柳审环城辐字〔2026〕3号

同意

2026/1/5

4

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

******公司

**市**区**南路139号2层2号

桂环辐证〔B6402〕

柳审环城辐字〔2026〕4号

同意

2026/1/6

5

辐射安全许可证首次核发

柳****公司

**市**区杨柳路18号3号车间1-1

桂环辐证〔B6447〕

柳审环城辐字〔2026〕5号

同意

2026/1/9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2-****357,电子邮箱:****@163.com,通讯地址:**市**区**路13****中心****审批局,邮编:545005。

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等其它行政许可结果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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