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1-08
新水许准〔2026〕3号
特美利家居****公司:
我局于2026年1月8****公司关于特美利家居****公司精密模具及塑胶制品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并于2026年1月8****公司提出的《特美利家居****公司精密模具及塑胶制品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经程序性审查,****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特美利家居****公司精密模具及塑胶制****门市新****工业园子营三**侧、达盈路东侧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1#车间(4层)、2#车间(5层)、3#车间(4层)、5#车间(4层)、6#车间(4层)、7#车间(4层)、8#车间(4层)。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34公顷,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4.35万立方米,填方总量4.35万立方米,无借方,无余方。项目估算总投资7548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约43773.98万元。项目已于2024年10月开工,计划2026年9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该项目属于补办水土保持审批手续。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34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等级为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5%,表土保护率不计列,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5%,林草覆盖率不低于8.33%。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面积为63398平方米,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规定,按每平方米0.6元计征,共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8038.80元。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649号)等文件规定,该项目免征省、市、区级部分水土保持补偿费共34234.92元,实征上缴中央国库部分水土保持补偿费共3803.88元。
附件:实施特美利家居****公司精密模具及塑胶制品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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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8日
抄送:****门市****税务局,****服务中心,**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