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索 引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宇希产业园****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鲁财税〔2025〕5号)、《省发改、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5〕712号)等有关规定以****服务局《关于**宇希
产业园****公司食品水产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肥审批投资字[2022]76号),你单位食品水产加工项目(工程),应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98079.60元。
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决定书(肥水保决字[2025]第1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市三农大厦1509室)领取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决定书,请在接此通知后30日内完成缴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可以处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对本通知有异议,请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申辩的,视为你(单位)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水保科 0538-****680
联系地址:**市三农大厦1509办公室
****
2026年1月9日